時報訊 (記者 高江虹 通訊員 陳笑塵)
繼6月22日的公判會之后,昨日在佛山市政法委的組織下,佛山中院會同禪城區(qū)法院對一批涉毒案件和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一審和終審宣判,禪城公安局對一批涉毒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公開批捕。其中,兩年前曾轟動佛山的吸毒弒母故意殺人犯高為華及毒販莊錦平、陳志強、搶劫犯余建江等
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現(xiàn)年35歲的罪犯高為華,佛山市禪城人。1990年高中畢業(yè)后先在佛山市祖廟派出所做民警,因打架被開除后一直打臨時工,1994年開始吸食毒品,1997年被送強制戒毒,之后仍有復吸行為,2003年6月15日因吸毒被決定送強制戒毒,但因期間流行非典而暫緩執(zhí)行,其母廖某遂來到其住處監(jiān)督其戒毒。
當年6月28日中午,高為華在自己的房間偷偷注射了“白粉”,廖發(fā)現(xiàn)后遂開始罵他。高為華感到非常生氣,從房間里的衣柜下拿出一個鐵錘,走到廖前面,向她的頭頂打去。廖叫了一聲,高為華繼續(xù)用鐵錘打了幾下,致廖倒地不動。因為害怕母親醒后還要罵他,高又沖到陽臺拿來一把菜刀割廖的喉嚨,割了三四下,竟將廖的頭割了下來。接著,他寫了一張便條稱其因吸毒后“變態(tài)”和“變性”殺死了母親。隨即其從廖的身上搜出300元,拿去吸毒了。
據(jù)悉,在審理過程中,罪犯的親屬曾分別上書法庭,稱被告人固然有罪,但罪魁禍首是毒品。被告人染上毒癮后,雖經(jīng)多次戒毒,但極難戒除,致其毒癮成性,發(fā)作時?蓪е律窠(jīng)組織的病理性改變,作出異常的偏激行為。被害人親屬(亦即罪犯的親屬,包括罪犯的父親、兄長、妻子、姨舅等人)均表示可以原諒罪犯的行為,其家庭已失去一位親人,不愿失去另一位親人,希望法庭給罪犯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他本人在犯罪后也有悔罪表現(xiàn)。
但法院認為,罪犯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作案手段兇殘,子殺母親,應予嚴懲,故判處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