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毛學文)
昨天,北京的最高氣溫超過40℃。習慣了涼爽天氣的北京市民被熾熱的太陽烤得大汗淋漓。在節(jié)假日三倍工資之后,有市民建議:將高溫假和降溫費寫進勞動法,氣溫超過一定限度,如38℃時應自動放高溫假;不能放假的企業(yè),應給員工發(fā)放降溫費。
高溫天氣工
作非常辛苦
白紙坊附近一工地保安說,他每天從早上7時工作到晚上7時,正午的時候,還得站在太陽底下,嘴巴里就像有團火。手剛抹掉額頭的汗,馬上就會流出來,旁邊有個小屋,想進去歇會時,可一開門就是熱浪迎面撲來。雖然高溫天氣下的工作如此辛苦,但他“從來就沒有領過降溫費”。
一位從事電器銷售工作的余小姐說,高溫天氣工作比平常要辛苦很多,企業(yè)應該體恤員工,天氣超過一定溫度,就應該自動放假,不能放假的單位,應考慮給員工發(fā)放高溫補貼,也就是南方許多企業(yè)所發(fā)放的降溫費。
公交:降溫費每人30元
昨天,記者在擁擠的300路公交車上,很多乘客背上的衣服被汗水浸濕,有的人還喘粗氣。由于沒有空調,乘客都熱得難受。
北京市的大部分公交不是空調車,線路又長,司機長時間坐在駕駛室位置上不能挪位,在三十八九度的高溫下,有的司機跑趟車下來就像是洗了個澡,渾身是汗。360車隊的一隊長稱,上面按30元/人的標準撥了降溫費,車隊用這筆錢給一線職工買毛巾,熬綠豆湯等降溫防暑品。
很多市民不知降溫費
昨天的氣象資料顯示,北京昨天的溫度比中國“四大火爐”中的任何一個城市的溫度還要高三四度。持續(xù)的高溫天氣,還給市民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由于高溫引發(fā)電力緊張,一些寫字樓的中央空調不能24小時開放,很多工作人員加班只能冒著酷熱工作。
遇到這樣的高溫天氣,廣州的一些企業(yè)會給員工放高溫假,而成都一些企業(yè)也會給員工發(fā)放降溫費。但在北京,不知降溫費為何物的市民大有人在。一位在旅行社從事營銷工作的王先生說,“在北京工作四五年了,沒聽說過降溫費,更沒有拿過!
北京部分單位有降溫費
根據(jù)北京市財政局京財行[2002]378號規(guī)定:行政事業(yè)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準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補助60元(含離休人員),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補助80元。
1997年11月,北京市還規(guī)定,從當年起,將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防暑降溫費標準由100元/人·年調整到180元/人·年。對其他類型企業(yè)是否發(fā)放降溫費,記者沒有找到相關規(guī)定。
背景資料:降溫費發(fā)放形式無強制要求
我國1989年開始對長期呆在33℃以上、濕度在80以上的空間內工作的職工實行高溫補貼措施,必要時還需對一些長期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職工調崗,以確保其身體健康。不同的崗位有不同的補貼標準,從幾角到幾元不等。
目前勞動法規(guī)一直未對勞動者高溫作業(yè)出臺具體保護措施,1991年,國家對原來的高溫補貼標準稍作了調整,但此后的十幾年間,我國的高溫補貼標準一直未再作調整。國家一直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企業(yè)要以貨幣的形式為職工支付防暑降溫費。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