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備受世人關注的王某等12人(8女4男)聚眾淫亂案在焦作市山陽區(qū)法院正式宣判,參與聚眾淫亂的12名成員全部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從10個月到7年不等。
據法院查明,自2003年春節(jié)至2003年5月,王某等12人多次聚眾進行淫亂活動,參與次數最多的有16次,最少的有4次。在實施淫亂過程中,少則3人,多則12人
。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某等12人傷風敗俗多次進行集體淫亂,其行為已經構成了聚眾淫亂罪,故對其所有成員全部判處有期徒刑。其中現年51歲的王某(女),曾經是焦作市某機關干部,曾被勞教過兩年,由于她在組織集體淫亂活動中起主要作用,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跤浾吖L秀通訊員張春雷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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