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6月19日電湖南郴州市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畢華19日告訴記者,20日是湖南省郴州市給入股辦礦黨政干部主動交代問題、減輕處分的最后限期。到目前為止,有31名入股辦礦干部受處分,有6人因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主動交代問題,被免予處分。 畢華說,去年以來,郴州一些
地方非法采礦反彈嚴重,這與少數(shù)黨員干部參股辦礦有直接聯(lián)系。在嚴厲查處少數(shù)黨政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的同時,郴州市還給以往參與入股辦礦的黨政干部一次改過的機會:規(guī)定凡是在6月20日前自查自糾,向市、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主動交代、退繳違紀違法所得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今年1月初到6月19日止,郴州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入股辦礦案件38件,其中入股辦煤礦的32件,入股其他礦的6件。到目前為止,經查實共處理黨員干部31人,被查處的干部中,處級干部3人,科級干部19人;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0人,黨內警告處分15人,行政記大過1人,行政警告5人。這些人的非法所得都被收繳上交財政,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這些黨政干部中,既有鄉(xiāng)鎮(zhèn)安監(jiān)站工作人員,也有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他們在入股的煤礦或其他小礦獲得高額利潤后,為非法礦逃避打擊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縱容證照不全的礦企違法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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