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海潤自來水集團公司獲悉,我市日前實施《關于打擊盜用城市公共供水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把偷水行為與盜竊罪劃上了等號(本報曾作報道)。該公司為鼓勵市民舉報“水耗子”,重新制定了獎勵辦法,把獎金數額由原來的按追繳水費金額5%獎勵舉報人提高至1
0%,該獎勵辦法自今日起施行。
據該公司總經理劉學亮昨日介紹,按照新的獎勵辦法規(guī)定,他們將在結案后5日內把追繳水費金額的10%獎勵舉報人,并且新增加了舉報故意毀壞公共供水設施獎項,可根據案值大小一次性獎勵舉報人50至1000元,要求受獎者必須是第一舉報人。舉報方式包括:電話、信件或直接到位于太平路55號的市海潤自來水集團公司稽查隊舉報,舉報人實名、化名均可。
按照新實施的《關于打擊盜用城市公共供水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規(guī)定,界定盜用城市公共供水行為包括:未經城市公共供水企業(yè)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上接管盜水的;擅自在供水管、暗渠盜水的;非火警擅自啟用公共消火栓和無表防險裝置盜水的;繞越城市公共供水企業(yè)結算用水計量裝置盜水的;擅自拆除、改裝、更換、破壞、加裝作弊裝置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結算用水計量裝置以及修改、偽造計量數據盜水的;采取非法充值等方式利用預付費式水表盜水等行為。(記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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