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華人董女士乘坐公交車時發(fā)現(xiàn)自己正成為竊賊的目標,于是勇敢地與竊賊和兩個“疑似同伙”搏斗,這時公交車到站車門打開,歹徒借機跑掉。報警后,在110巡警未到時公交車司機又將車上乘客拉走,造成無人為董女士抓獲的一人是否為賊做指證。董女士昨日向本報反
應(yīng)了她的遭遇,希望乘坐過這趟車的知情人站出來,為她作證。
公交車上遭竊引發(fā)沖突
據(jù)董女士介紹,6月10日下午14時左右,她從市第二中學(xué)站乘坐34路公交車,當時車上人多擁擠,董女士只能面對著一女孩站著。當車快要行駛到湯河公園時,她突然聽見對面的女孩生氣地說了聲“別上我這兒,我沒錢!”。
董女士有點奇怪,見周圍沒有異常便沒有理會。過了幾秒鐘,董女士發(fā)現(xiàn),這位女孩不停地向她擠眉弄眼,好像要暗示什么。董女士低頭一看,發(fā)現(xiàn)有一只手伸進了自己的腰包!
董女士什么也沒想,兩只手一下掐住了小偷伸向包里的手,并且說:“干什么。俊闭l知這小偷突然將另一只手掄過來,董女士的鼻子霎時間鮮血直流。她一氣之下,向小偷的脖子回擊了一下,緊接著就來了一個身材高大的男子,與小偷一同與董女士廝打起來。
董女士勇斗歹徒擒其一
董女士回憶,當時在公交車上她一邊與兩個歹徒搏斗,一邊不停地喊著“抓小偷,抓小偷!”,但是沒有人上前幫忙。
當車駛進湯河站的時候,公交車司機將車門打開,兩個歹徒趁機就往外跑。在公交車梯子上,董女士死死抓住了其中一個歹徒的脖領(lǐng)。這時,車上又冒出一男子,與另一同伙撲上前與董女士撕扯,結(jié)果董女士有些招架不住,連同被她抓住的歹徒一起摔下了車,但她忍著疼痛死死抓住歹徒不放。
這時,身材高大的歹徒走過去想打董女士,車上下來一30歲左右的女士,抱住這個歹徒說:“這位大哥,你怎么能打女人呢?”在這位女士的帶動下,眾人也都紛紛譴責歹徒的狂妄行為。兩個歹徒見勢不妙就跑了,只剩下一個傷勢較重的被董女士控制住。
等候110時司機將車開走
憑直覺董女士認為這三個人肯定是一伙的,于是撥打電話等候110到來。她要求司機不能將車開走,因為公交車司機開門,才致使其中兩個歹徒有機會逃跑,所以司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車上的乘客也有義務(wù)為此事作證。
就在大家等候110到來的時候,過來一個自稱是警察的人,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對司機說:“快開走吧,現(xiàn)在爭創(chuàng)文明城市呢,不能出任何事!”司機想了想,于是要強行將車開走,雖然董女士再三反對,但是未能阻止,司機只是將售票員留了下來給她作證明。
司乘人員:我們沒將小偷放走
由于現(xiàn)場混亂,110巡警趕來時,將董女士和那個“疑似同伙”一起帶到公交派出所。后110巡警又將司機和售票員接到公交派出所做筆錄。然而,售票員和司機承認董女士是在抓小偷,但是這都是司機開門后才發(fā)生的事情,他們并沒有將小偷放走,沒有他們的責任。
記者于6月11日下午聯(lián)絡(luò)到負責處理此事的公交派出所,一位值班人員告訴記者:“被抓到的一個嫌疑人說自己沒有偷東西,與其他兩個人也不是同伙,只是喝醉鬧事而已,雖然董女士指認,但是由于沒有確切證據(jù),此人按規(guī)定已經(jīng)被取保,但不能離開本市,24小時隨叫隨到!
記者又于6月12日早上與該派出所所長取得聯(lián)系。所長說,案件正在調(diào)查之中,至于詳情,所長只是說:“現(xiàn)在上面有規(guī)定,一切新聞報道都要經(jīng)過公安局宣傳處,上面允許了,我們才可以接受采訪。”
董女士:乘客朋友請為我作證
想起這件事,董女士就有些委屈:“其一,作為一個有責任感的司機,當時車上發(fā)生那種事,應(yīng)該直接將車開到公安局,將小偷繩之以法,而不是停車開門將小偷放走,更不應(yīng)該矢口否認此事。其二,歹徒逃跑后,司機不應(yīng)該在110到來之前,將車上的證人拉走,他們有義務(wù)為整個事件作證。”
董女士說,當時小偷沒有偷走她任何東西,作為一個外籍公民,她是在維護秦皇島的社會治安,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她真的很氣憤。其實她沒有什么過多的要求,只是希望公交公司能夠承認自己的過失,向她賠禮道歉。她希望,當天下午乘坐那輛34路公交車的乘客能夠站出來說句公道話,證明三個歹徒是一伙的,證明在事情發(fā)生時,司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確實在事情發(fā)生時將門打開,才給歹徒以可乘之機。(記者蔡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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