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父親強暴親生女6年之久,案發(fā)后弱妻起訴離婚;昨日,蓋州法院在看守所特設法庭審理了這起離婚案
昨日上午9時,一樁本應在法院開庭的民事離婚案,卻在蓋州市看守所提審室開庭。這起離婚案的被告,是強奸親生女兒6年之久的禽獸父親鄭某,由于其被判刑14年仍在看押,所以法院在看守所為這起離
婚案特設了法庭。據(jù)原告律師介紹,蓋州市公安局辦案刑警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被鄭某的惡行氣得渾身發(fā)抖,多次換人后,才審理完畢。
看守所設法庭審理離婚案
記者昨日在蓋州市看守所提審室看到,被告鄭某身著囚服,坐在鐵欄的后面,面孔蒼白,眼神冷漠竟沒有一絲愧意。主審法官和書記員按照法律程序,依次進行庭審,原被告律師均在場。
對妻子起訴離婚,鄭某沒有進行辯解,同意離婚,只是在分財產上提出要求。庭審1小時30分后結束。
意外的是,當原告和家屬走出看守所大門時,卻遭到了被告家屬的謾罵,原告沒有回應,在律師的陪同下,離開了看守所。
察覺惡夫獸行弱妻竟不敢問
為了維護當事人的隱私權,我們把這位不幸女人化名做琴。琴昨日哭著告訴記者,直到丈夫被抓捕后,她才從女兒那里知道,從6歲起,女兒就遭到惡父的猥褻,11歲就被惡父強奸,而后被其多次施暴直到案發(fā),時間長達6年之久。鄭某是蓋州市政公司正式員工,每月有固定收入,卻很少給妻子生活費,向他要錢就會挨打。鄭某的理論是:“你沒有喪失勞動力,自己掙錢自己花……”無奈,琴只好靠打工養(yǎng)活自己和女兒。
記者:對丈夫的獸行,這么多年,你沒有察覺嗎?
琴:沒有。只是覺得他對女兒過分親熱,我尋思父親和女兒親熱也沒什么,就沒往壞處想。
記者:你是什么時候開始察覺的?
琴:2000年。每天晚上,他都要挨著孩子睡。有一天,我聽聲音不對,發(fā)現(xiàn)他從女兒身上下來,女兒和他的神情都不自然。因多年來,他對我一直施行暴力,就是過夫妻生活時,我也是被他綁上虐待,所以我不敢問他。我只能寫在紙上問女兒,“你們剛才做了什么?”女兒在紙上回答,“別問了,問,全家就沒命了”。
記者在律師提供的檢察院和法院的起訴書、判決書上看到,從1999年起(女兒11歲),鄭某利用給女兒看黃片的方式,開始誘奸女兒,在隨后長達6年的時間里,鄭某經常采用各種卑鄙下流的手段,強奸自己的親生女兒,就是女兒經期,也不放過。
2005年5月4日晚,鄭某在妻子不在家的情況下,再次欲強奸女兒時,遭到女兒的反抗,女兒將父親的下體撓傷,鄭某被公安機關刑拘。
疑女不是親生竟是惡父獸行理由
據(jù)鄭某的律師介紹,鄭某之所以強奸自己的女兒,理由是:因曾在外工作多年,懷疑妻子不忠,更懷疑女兒不是自己的,為了報復妻子,所以獸性大發(fā)。但妻子曾多次提出,可以做DNA鑒定。但每次鄭某都不了了之。鄭某的律師昨日告訴記者,到現(xiàn)在鄭某才承認,女兒是自己親生的。
少女淚訴惡父魔掌下的10年噩夢
在琴和家屬同意的前提下,記者昨日在琴的家中看到了今年16歲的少女蕭蕭(化名)。父親的獸行暴露后,蕭蕭已經無法上學。
在琴的家里,記者還見到了她的父母。琴的父親今年69歲,患腦血栓;母親68歲,患心臟病。琴告訴記者,除了父母,她沒有別的親人,所以找了個倒插門女婿,滿心以為能幸福生活,想不到陷入了10多年的噩夢。
未等開口,蕭蕭已經淚如雨下。這個16歲少女,是一直流淚哭訴噩夢的。琴的律師告訴記者,這孩子在律師面前也沒哭過,今天卻哭成這樣……
孩子的姥爺和姥姥告訴記者,琴上夜班5年,鄭某就和女兒睡在一起……按理說,孩子應該和我們住在一起,但她爸非要孩子和他住在一起,我們一管就挨打……
記者:蕭蕭你這么長時間沒想過告父親嗎?
蕭蕭:我不敢,他威脅我“不許和別人說,說就把你媽和全家都殺了”。有一次我去別人家一天,晚上回來,他折磨我一夜,不讓我睡覺。我覺得活著沒意思,曾經寫了遺書想死……
記者:你太內向,軟弱,要學會堅強。現(xiàn)在噩夢過去了,你今后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學習、好好生活。
蕭蕭無言地點點頭,淚水依然在流……
可憐母女將離開傷心之地
直到丈夫被判刑后,琴打開她從未打開過的丈夫的抽匣才發(fā)現(xiàn),丈夫有兩萬元存款。這位無知的弱女子問律師:這錢我可以動嗎?律師告訴她:“這是你們夫妻共有財產!”
律師昨日對記者說,按理說,鄭某犯下了惡行,用什么方式都無法彌補對妻子女兒的傷害,結果他在庭審上還提出分財產的要求,真是禽獸不如!
昨日作為證人出庭的琴的遠在外鄉(xiāng)的親戚告訴記者,他們將幫助琴,處理完財產糾紛后,離開這個傷心之地,讓琴和蕭蕭漸漸忘掉噩夢,開始新的生活……
針對此案,記者昨日采訪了本案雙方律師和心理專家,他們表示,鄭某的行為無非有兩種原因,一是心理變態(tài),二是滅絕人性;法院判處鄭某14年刑期,量刑太輕……(
遼沈晚報 戴進)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