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武漢6月3日電 武漢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楊世洪等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3日在湖北黃石市一審宣判,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楊世洪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130萬元;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
款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袁明藻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70萬元;對兩被告人全部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今年51歲的楊世洪2003年8月被免職,2004年1月1日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5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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