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韜
李漁對音樂曾有過這樣的品評:“絲不如竹,竹不如肉,取漸近于自然!币簿褪钦f,就美感而言,器樂不如聲樂,這有一定道理。而在聲樂中,又以童聲為最近天籟,最近自然。故對于童聲的迷戀,在中外音樂史上都曾有過近乎病態(tài)的事例。
在十七、十八世紀的意大利歌劇和宗教聲樂中,
都一度大量應用閹人歌手。這些閹人之被閹,純是為了歌唱。為了保持童高音,在他們發(fā)育變聲之前,實行閹割,長成后的音質(zhì)柔軔而有光彩,又擁有成人闊大的胸腔共鳴,因而極富美感,以唱女中音或女高音為主。這與京劇中的男旦以假嗓高唱不同。
在十八世紀的意大利,最著名的閹人歌手有瓜達尼、法里內(nèi)利等,他們都是上了《牛津音樂詞典》的歌唱家。瓜達尼以唱《彌賽亞》的詠嘆調(diào)而聞名;法里內(nèi)利在1737年以32歲的盛年到馬德里演出,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五世為之陶醉,以年俸50000法郎禮聘留他在馬德里,每晚給國王唱4首同樣的歌曲,達25年之久。這何止是百聽不厭!他對在馬德里確立意大利歌劇地位有絕大貢獻。
到十九、二十世紀,閹人歌手在歌劇中趨于絕跡。但到二十世紀上半葉,閹人的歌聲仍回蕩于梵蒂岡和羅馬的教堂,以及蘇俄的東正教堂,因為這時仍然認為用閹人女聲可以避免女身瀆神。
無獨有偶,清中期至二十世紀中葉的潮州觀眾,也有“菲利普五世之癖”,迷戀童聲,潮劇中的生、旦角色,必以兒童充任;而凈、丑等角才用成年演員,由此而形成了童伶制度。這在中國戲曲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童伶多出身貧寒,一入戲班,即類賤奴。童伶的約期每以變聲期為限,訓練不易,而有效的演出壽命不長。所以控制童伶發(fā)育,延長童聲期,就是班主千方百計要做的事。據(jù)《潮劇志》記載,他們采取的手段是:控制飲食,減少睡眠,不準洗澡。而筆者曾親耳聽過一位參與1951年廢止童伶制的新華社記者稱:潮人相信桐油能阻止兒童的發(fā)育,便有無良班主迫童伶服用桐油的惡行(現(xiàn)代藥理學認為桐油有毒,食用過量致人心腎功能受損,甚至死亡)。這與閹割歌手的手段同樣惡劣。
在清中葉形成童伶制至1951年被廢止,大概在二百年的光景中,潮劇曾產(chǎn)生過一些杰出的童伶,如鄭廣昌、李梨麗、吳松聲等,他們中的一些人還留有錄音,如今真成絕唱了。
童聲是美的,但求之以非常手段,就歸于極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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