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洞察
【新聞主體】《北京晨報》5月30日報道:繼27日雀巢奶粉碘超標被披露后,昨日又爆出雀巢早在本月10日左右就獲知檢測結果,然而卻既不告知消費者也不撤回問題奶粉。昨日,中消協(xié)向央視記者透露:有關部門在25日公布檢測結果前,曾給了雀巢公
司15天的時間讓它說明情況,然而雀巢既不說明也不申辯。也就是說,雀巢明明在10日左右就知道檢測結果,卻銷售問題產(chǎn)品近20天至今。 《北京晨報》記者前天致電雀巢中國公司,其公關部負責人何彤女士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他們?nèi)詻]有就此事件采取任何措施,他們并沒有打算召回或者停止銷售這些問題奶粉。
《北京晨報》記者發(fā)現(xiàn)4個疑點讓人匪夷所思:
雀巢公司在5月10日左右就已經(jīng)知道檢測的結果,那么為什么雀巢公司不早一點告訴消費者,而讓不合格產(chǎn)品又在市場銷售了這么長時間呢?
記者在碘超標的雀巢奶粉外包裝袋上看到,標明的碘含量是30到150微克,而這個數(shù)字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但實際的檢測結果是191到198微克。雀巢為何向消費者提供假信息?
雀巢公司發(fā)給媒體的一份公告中說:“雀巢成長奶粉金牌3+”的碘檢測結果符合《國際幼兒奶粉食品標準》。然而這個國際標準中,在碘含量的上限這一欄數(shù)字是空著的。這也就意味著,無論雀巢奶粉的碘含量有多高都是符合這個國際標準的。那么雀巢公司是按什么標準來生產(chǎn)奶粉的呢?
雀巢中國有關負責人向央視記者承認,他們知道這批不合格奶粉有多少,并都銷往了哪里。那為什么雀巢不愿公開這些信息?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對此表示,該公司缺乏跨國企業(yè)應有的社會責任及最基本的誠信,該公司的行為應承擔民事、行政直至刑法責任。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