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與妻子離婚。但在之前,她曾尋死覓活的逼迫我給她寫下十萬元的欠條,請問該欠條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我起訴離婚,法院會要求我償還這筆錢嗎?曲先生 答:首先,這是一張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條,如果確實沒有欠錢,而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下的欠條,那么你必須找到自己 被脅迫的證據(jù)(如錄音證據(jù)等)。如果找不到證據(jù)則只能通過法庭質證的方式,如“在結婚期間夫妻二人本應財產(chǎn)共有,怎么會有借欠錢行為發(fā)生?及張某借錢用來干什么?”等等。
答:首先,這是一張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條,如果確實沒有欠錢,而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寫下的欠條,那么你必須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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