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某高校一對學生在校談戀愛,女友未婚先孕被迫退學,而男友對身心痛苦的女友卻不聞不問,女友遂將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獲得賠償。昨日,原、被告雙方在太原市杏花嶺區(qū)法院法官的調解下,為這段情債畫上了句號。
王婷與劉剛(均為化名)同在省城一所高校讀書,認識后逐漸互生愛慕,談起了戀愛。去年年
初,王婷發(fā)現自己懷孕后去做了墮胎手術。去年11月,王婷再次懷孕,由于錯過了墮胎期,必須接受引產手術,她因此被迫退學。今年1月18日,身心遭受創(chuàng)傷的王婷將劉剛告上法庭,要求他賠償其為引產手術造成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失共計一萬元。
庭審時,引產產生的醫(yī)療、退學等損失是否應由劉剛承擔,成為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法官對雙方做了調解工作,最終以王婷獲賠3000元了結這場糾紛。(康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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