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在租用的房子里住了兩個月準(zhǔn)備離開時,卻遭到了房東老太太的阻攔。為將客人留住,老太太竟然鎖住房門不讓其拿走行李。昨天下午,租房者王某在民警的幫助下,交了兩個月的房租后才得以脫身。
王某說,他在城陽雙埠工作,和妻子在該村租了一處房子。和房東老太
太說好每月交納160元房租。但老太太卻要求他們每天晚上必須9時回家,如回家晚了就不準(zhǔn)進(jìn)門。住了一段時間后,王某因不能滿足老太太的“要求”,就和老太太提出退房。沒想到對方堅(jiān)決不同意,并將門上了鎖。不得已,王某只好打電話報警。最終在民警的協(xié)調(diào)下,王某夫妻額外交納兩個月的房租,房東老太太才答應(yīng)開門放行。(記者王濤通訊員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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