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網(wǎng)-南國今報訊(記者毛梓林)日前,柳州一初中女生小芳(化名)遇到一件棘手事:親生母親因為“成見”,把女兒當成了仇人,不僅肆意謾罵,還刁難小芳不讓她“好過”,導致她跨學區(qū)就讀,并且無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小芳是一名15歲的女孩,幾年前,繼父在家里強奸了她。去年,親生父親得知此事后到帶她去
報案,繼父因此落入法網(wǎng)。
記者在采訪中得知,小芳的媽媽從案發(fā)到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非但沒有給予女兒理解,反而責怪女兒“搶”她的丈夫。小芳的繼父是柳城縣人,自從涉案被公安機關(guān)抓捕后,小芳就離開了媽媽,搬到了親生父親的家中,并在柳州市某中學就讀。
為了生活和學習上的便利,她必須將原來在柳城的戶口轉(zhuǎn)移到親生父親這邊。今年春節(jié)后,小芳和父親去找媽媽,要求提供戶口本去辦理遷移手續(xù)。不料,小芳的媽媽不僅斷然回絕,還多次到小芳所就讀的學校里大鬧,宣稱女兒毀了自己的幸福,陷害了她的丈夫。
為了讓女兒安心讀書,小芳的父親將女兒轉(zhuǎn)學到了另一所中學,以為這樣可以避免小芳媽上學校吵鬧。但是,小芳媽媽沒有罷休,小芳和父親所居住的家門外,成了她經(jīng)常“光顧”的地方。她肆意謾罵女兒,并告訴周圍的鄰居女兒是如何“搶”走她的老公的。一鄰居告訴記者,他曾聽見小芳媽說,小芳害了她,她也不會讓女兒好過。
即將初中畢業(yè)的小芳,面臨升學考試,將戶口轉(zhuǎn)入所在學區(qū)成了目前最迫切的事情。但是無法從母親手上拿到戶口本,她不知如何是好。
記者就此咨詢了公安機關(guān)戶籍部門。對方告知,小芳遷移戶口也可以不需要戶口本來辦理。首先到目前戶口所在地,即某村委開證明,然后到接收戶口的轄區(qū)派出所開一份“準簽證”,最后到目前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xù)即可。作者:毛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