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月中獨家報道的廣東銀行重新收取提前還貸違約金一事引起國內媒體紛紛追蹤。近日有媒體稱廣東四大銀行準備對提前還貸者全面收取違約金,并指銀行此舉屬于霸王條款。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四大國有銀行權威人士口中獲悉,目前仍只有中行收取提前還貸違約金,而工行、農行以及建行迄今為止均未有將此列入議事日程。
從去年初開始,我國加息預期越演越烈,提前還貸高潮從年中開始持續(xù)不斷。廣東有銀行曾經出現(xiàn)單月提前還貸金額竟然差不多相當于新增貸款金額的情況。于是,廣東中行去年悄然在借款合同中加上提前還貸需要收取違約金的條款,但此舉并未引來工、農、建三家大銀行以及其他中小銀行的跟進,北京等一些城市的中行也還沒有對提前還貸者收取違約金!凹热惶崆斑貸會打亂資金安排,為什么同一個地區(qū)有的銀行收違約金有的銀行卻不收;同在中行系統(tǒng)內,為什么廣州要收而北京又不收呢?”廣東中行方面解釋,按人行規(guī)定,銀行可以對提前還貸者收取違約金。不過各家銀行策略成本不同,即便是在中行系統(tǒng)各地區(qū)也是有差異的,收不收不能一概而論。廣東中行同時表示,會考慮到同業(yè)和其他地區(qū)銀行業(yè)做法,結合實際對于是否繼續(xù)收取違約金進行再討論。四大銀行總行近日也表示,各地分行在合同中如果約定了違約金就以合同為準,而總行目前對此尚無整體計劃。
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顧問、廣東法則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瑾強調,銀行收取違約金是否為霸王條款應視情況而定。如果借款合同中已經注明提前還貸要收取違約金,而借款人簽名確認,就意味著借款人已看到并接受這一條款,不能再指責這是霸王條款。如果合同沒有注明這一點,過后實行新規(guī)定又沒有和借款人達成補充協(xié)議,這就屬于霸王條款。
外界盛傳四大銀行有意通過收取違約金來阻擋提前還貸潮,對此,省農行按揭中心的馬先生強調,目前到農行辦提前還貸通常在一個月內可以完成,個別分支行和個別樓盤由于要處理的個案太多時間可能會長一些。其他幾家大銀行也給出了相似答復。
馬先生說,事實上,銀行面對借款人提前還貸壓力最大的時候是在去年11月到今年2月間,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加息是九年來的首次,又碰上歲末年初本來就是還貸高峰,因此當時提前還貸窗口前時時大排長龍,不過最近這方面壓力已經減少了一些。“雖然3月中旬再度加息,但已發(fā)放貸款要到明年1月1日才調息,因此提前還貸高潮已經有所回落。”(孔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