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人大代表閆傲霜提到“由于程序模糊、監(jiān)控不嚴,大面積的經濟適用房落入了并不缺房、著眼于升值的‘房蟲’手里,給本來就叫急的城市低收入群體住房問題雪上加霜!保ㄐ氯A社3月10日電)這種情況的確存在,其原因就在于開發(fā)經濟適用房的做法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guī)律。
同樣的房子有兩種價格,
一種是由政府補貼的低價格,即經濟適用房價格;另一種是隨行就市的高價格,即商品房價格。這種定價方式在經濟學上被稱為“歧視價格”或“價格雙軌制”。在沒有政府補貼,且高于成本的情況下,企業(yè)根據不同消費者的支付愿望和能力,實行“歧視價格”,實現收益最大化。但實行“歧視價格”
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商品不可轉讓,要由購買者直接消費;二是可以用客觀標準區(qū)分不同消費者。
但在住房定價中不能應用“歧視價格”,原因就在于住房這種商品不能滿足這兩個條件。住房作為有形的商品是可以轉讓的,即購買者可以再出售。在這種情況下實行“歧視價格”就會引起投機性套利活動。而且,以收入水平來界定購買者身份,在現實中也難以實現。比如北京市規(guī)定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但要弄到一張收入低于6萬元的證明,對許多富人而言,并不難;何況當人們的收入多元化時,工資并不能代表個人的真正收入。
現實中,經濟適用房銷售上存在的種種問題,都源于這種違背經濟規(guī)律的定價方式。
在北京,價格最低的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也在2500-3000元之間,即使50平方米的房子也要十幾萬,低收入者有此購買能力嗎?有統(tǒng)計表明,年收入6萬元以上已經屬于中產階層了。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狀況下,政府總不至于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中產階層吧?
許多人支持經濟適用房,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目前住房價格太高,中低收入者承受不了。但經濟適用房并不是最優(yōu)的,甚至也不是次優(yōu)的。當前房價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高收入者購房需求旺盛,土地使用受到嚴格控制,鋼材、水泥等原材料漲價,以及其他政策因素。更重要的是,目前房地產市場競爭還不夠充分。隨著市場改革的深化,房價必定會恢復正常。所以,實現“居者有其屋”這一目標的根本出路,還在于經濟發(fā)展和市場化改革。
當然,通過經濟發(fā)展和市場化改革實現“居者有其屋”,還是較長時期的事。要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問題,目前更見效的是采用廉租房的方式,許多國家的經驗證明,這是一種投入低、見效快的有效方式。由政府出資建設廉租房,產權屬于出資者政府,由政府租給無房的中低收入者居住。
當這些人收入提高后就自己購買房子,交出廉租房。此外,也可以把經濟適用房的暗補,變?yōu)榻o中低收入者用于買房或租房的明補。這也可以解決經濟適用房銷售中的各種問題。
□梁小民(清華大學EMBA特聘教授)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