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一輛裝備了“PX流動電子警察系統(tǒng)”的警車在青銀高速公路上開動了“電子眼”,將一些無視交通法的超速車輛“抓獲”。 昨天中午,記者跟隨一輛“電子警車”在青銀高速公路中段看到,符合行駛速度的車輛通過雷達時沒有任何反應(yīng),當一輛三菱越野車高速進入
測速雷達的反射區(qū)時,監(jiān)控電腦立刻發(fā)出“嘟嘟”報警聲,咔嚓、咔嚓彩色攝像機連續(xù)拍攝了4張照片,并且在電腦顯示屏上記錄下:時間2005-03-1011:51:49,限速:120,實速:138。 記者看到,不到1個小時,就有近百輛違法超速行駛的車輛在不知不覺中,被“電子警察”一一記錄在案,并且通過對講機通知守候在青銀高速公路出口處的交警。當記者返回青銀高速公路出口處時,等待處罰的違法超速車輛已經(jīng)排成了隊。這些車輛的駕駛員將受到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記者張毅民) 電子警察“PX流動電子警察系統(tǒng)”價值近8萬元,由一臺彩色攝像機、一臺雷達測速儀和一臺筆記本電腦組成,能夠在靜止和行駛中監(jiān)控、檢測、即時查究超速行駛的違法車輛。 行駛中的車輛只要車速高于每小時121公里,系統(tǒng)就會自動連續(xù)拍照,并且準確記錄這一瞬間的車速,然后由民警通過對講機通知守候在高速公路出口處的值勤交警,對違法超速車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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