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功能 【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安徽市場報阜陽市原國家安全局局長閃某,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日前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追繳違法所得。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閃某共44次收受19人賄賂款物計人民幣280200元,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其中現(xiàn)金255000元,物品價值25200元。從其家查出人民幣 及美元總額減去受賄數(shù)和家庭收入的余額,尚有人民幣787588.32元和5600美元不能說明來源。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閃某共44次收受19人賄賂款物計人民幣280200元,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其中現(xiàn)金255000元,物品價值25200元。從其家查出人民幣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