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陽出現(xiàn)了一家“專業(yè)代罵服務公司”,該公司通過網絡公開打起了廣告,承攬“電話代罵、QQ代罵、小招貼代罵、郵件代罵”4種業(yè)務,并保證“語言下流、雇主解氣”。目前,已有市民遭到了24小時不間斷的電話騷擾(2月22日《沈陽今報》)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皩I(yè)代罵
公司”的“橫空出世”,可謂是對這句俗語的最新版本詮釋。與已經出現(xiàn)的一些非法地下代理性“服務”機構(如我們熟知的各種職業(yè)槍手)相比,“代罵公司”在組織形式、操作方式上并無太大區(qū)別,但它卻將這種原本“灰色”的行業(yè)性質推向了又一個極端———以騷擾、辱罵、精神凌侮、人身攻擊等非法行為,來換取可觀的灰色報酬。這種行為顯然已嚴重侵犯了當事者的合法人身權利,不僅應予立即取締,還應依法嚴肅追究組織者與“職業(yè)罵手”的法律責任。 其實,“代罵公司”的出現(xiàn)并不是一個無根無柢的孤立現(xiàn)象,與它性質類似、目的手段相仿的“地下組織”還有很多。對一個“代罵公司”的整治清理也許并不是難事,但更應引起我們注意和反思的是:“代罵公司”為何會有生存空間?它是如何建構、發(fā)展起來的?其間又是鉆了誰的“空子”?陳陽《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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