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自有“行規(guī)”,收入月均四千——趕上“大戶”,一晚上提成就能達到上千元
對于“吧托”的收入,小敏告訴記者,“平均月賺4000多元,趕上大戶一晚就能得到1000多元的提成!
小敏說,“吧托”的提成比例一般在攬客之前就與酒吧商量妥當了。通常情
況下是每次消費的賬單除去成本價后,與酒吧對半分成。“通常吧托是沒有底薪的,掙的主要是提成,比如一杯咖啡30元,可以得到10元的提成,如果能賣出兩杯就能得到25元的提成;每小盤干果可以有10元的提成;一個大果盤的提成是50元。差不多約一個網友最少也要300元左右,情況好的話能有六七百元的,當然上千元的也有。只要吧托開工,一天的提成起碼可以有二三百元!
“因為吧托是晚上和夜里開工,不能保證每天都上班,身體也吃不消。因此,有不少吧托出來一次就盡量多約幾撥網友,將他們錯開時間。可能從每一個網友身上賺取的提成不多,但網友的數量多了,累加的提成自然也就多起來了。平均每月4000多元的收入不足為奇,有不少吧托的月收入能達到6000元以上。要是趕上大戶,一個晚上賺1000多元的提成也不是什么新鮮事!
記者問小敏,“如果網友發(fā)現蛛絲馬跡,拒絕支付賬單怎么辦?”小敏回答,“吧托”是不用擔心網友是否埋單的事情,因為“吧托”甩包(行話,意思是借故離開)之后,酒吧服務生會想辦法向客人收錢,至于他們使用什么方法、收得到收不到與“吧托”無關,“吧托”是按水單向酒吧收錢的,這是行規(guī)。
酒吧公然招“托”打擊難度不小
——使用“吧托”屬于商業(yè)欺詐,司法介入缺少法律依據
記者在網上搜索了一下“吧托”,結果發(fā)現了不少酒吧招募“吧托”的帖子。
有些酒吧美其名曰是招聘酒水促銷員、吧妹甚至是公關等。小敏告訴記者,她們中的不少人其實就是“吧托”。這些招募啟事的內容通常只有地址和聯絡方式,對應聘者的要求也不高,五官端正,會使用電腦即可。
北京工商局吳先生表示,利用“吧托”牟取暴利,是一種不當得利的行為,受害人能拿出相應的證據,工商部門完全可以對其進行處罰。但吳先生坦言,工商部門對固定商戶才有約束力,類似這種個體行為,如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與酒吧有雇傭關系,工商部門就沒有權力查處。而“吧托”與酒吧之間大多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就加大了調查、取證的難度。
張維律師認為,酒吧使用“吧托”的行為沒有觸犯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屬于一種商業(yè)欺詐行為的范疇,這樣就使得司法介入缺乏法律依據。張維律師提醒上網者,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是盡量避免與陌生的網友見面,即便見面,最好不要到網友指定的地方消費。實習記者王辰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