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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金剛”三輪車讓王先生傷了心。陳小寧攝 | 晚報訊
“里程表不跑、天窗打不開、供油不穩(wěn)、容易熄火、輪圈磨損、車門漏雨,這些小毛病不斷出現,現在連發(fā)動機都快轉不動了。市民王先生購買“大力金剛”牌殘疾人專用三輪車不到一年,前后換了兩輛車,沒想到越換越鬧心。
王先生去年4月份買了一輛河北仁丘市城東力帆三輪摩托車北方基地生產的“大力金剛”牌全封閉殘疾人三輪摩托車。當時買來就小毛病不斷,大毛病也有。經過多方協(xié)調,廠方答應更換一輛質量改進的新車。去年9月王先生拿到新?lián)Q來的車,本以為可以省心了,可剛用了1周發(fā)現三輪車很難發(fā)動,爬坡很費勁,發(fā)動機1個月竟然用去了兩大桶冷凍液。為此,王先生找廠家要求退貨。而廠家卻表示,發(fā)動機是別的廠商生產的,不退貨。王先生困惑地問:這輛車使用到現在不到半年,仍在“三包”有效期內,如今就是買個幾百塊錢的手機都有一個“三包”服務,而買一輛車在遭遇質量問題時卻不能行使退貨權,真叫人不解。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信溢法律事務所的戰(zhàn)麗娟律師,她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殘疾人三輪摩托車在國家“三包”范圍之內,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廠家不能因零部件不是自己生產的就推卸責任,只要能夠證明該摩托車在“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交涉不成,可向當地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記者
陳小寧 實習生 李小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