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據(jù)《大河報》報道,在變賣了家產(chǎn),氣跑了妻子,轟走了母親之后,又想去嫖娼卻苦于沒有錢的河南延津縣農(nóng)民張新山,竟把女兒賣了1800元錢,然后拿著錢去跟“小姐”鬼混。 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租住在北京通州永順鎮(zhèn)焦王莊村的張春強,女兒只有3歲,但張春
強平時教育的方法就是打罵。他甚至“用針扎,用牙咬”。因為孩子尿床沒說實話,張春強打得孩子送了命。 惡父是如何煉成的? 張新山在賣女兒之前,已賣了電視機,賣了農(nóng)用三輪車,打得妻子鼻青臉腫,對母親拳打腳踢,然后又把母親轟出家門。在這個過程中,竟沒有人阻止他的惡行。 張春強平時的家教就是針扎,女兒是他發(fā)泄的工具。這事妻子知道,張春強的房東曾親眼所見,可最終還是沒有阻止他將女兒送了命。何其悲! 如果當(dāng)初他們的家人不是那么忍氣吞聲,任由其發(fā)展;如果村委會、居委會等組織能夠及早介入,進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如果旁觀人能夠果斷地舉報;如果這兩個禽獸父親受到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教育,那結(jié)局不會讓人這么撕心裂肺?墒聦嵣弦矝]有那么多的如果,但我們卻可以從中悟出許多的道理和教訓(xùn)。 小惡不除,大惡吃苦。對小惡的嚴厲何嘗不是一種愛?但愿我們都有一種意識,讓法律的尊嚴體現(xiàn)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王軍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