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扶貧基金會近日宣布將在人民大會堂國宴大廳舉辦名為“中國扶貧之春”的慈善晚宴,參會者既可以享受“總統(tǒng)級”的菜式、程序與禮儀的待遇,還可能有機會與當天出席晚宴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合影;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次慈善晚宴的推出,是“社會低成本參與扶貧”的一個新嘗試。
雖然主辦方將此
次慈善晚宴定位為“社會低成本參與扶貧”新模式,雖然主辦方表示全國民眾都有認購門票參加晚宴的機會,但是無論怎么看,這次慈善晚宴都似乎與普通公眾無緣。一方面,此次慈善晚宴的規(guī)模大(有3500至4000人參加)、規(guī)格高(地點設在人民大會堂國宴廳且有國家領導人參加)、服務品質(zhì)超乎尋常(“總統(tǒng)級”的待遇),其經(jīng)濟成本必然不菲;另一方面,慈善晚宴的門票價格分為七個檔次,其中最高的“總統(tǒng)貴賓席”為38000元,最便宜的也有1800元,如此之高的票價顯然遠非普通百姓能夠承受。顯而易見,這次規(guī)模盛大的慈善晚宴無疑是少數(shù)富人方才有能力消受的專場游戲而已——正因為如此,有的網(wǎng)友表示出憤憤不平,認為扶貧沒必要如此大費周章。
然而,我認為,面對奢華的慈善晚宴,公眾應該正視慈善活動的交易屬性。雖然我不否認道德良知與社會責任感始終是慈善活動的內(nèi)驅(qū)力,但我更堅信,我們所見到包括慈善晚宴在內(nèi)的多數(shù)慈善活動是一種具有正外部性的特殊交易。
在我偏狹的視野中,當代中國多數(shù)的慈善活動都可以抽象為富人以財富交換政治安全與社會聲譽的特定交易行為。在法律保護尚顯供給不足的社會中,先富群體(尤其是民營企業(yè)主)為保護個人財產(chǎn),更愿意求助于擁有強大公權力的黨政官員,而不習慣于訴求非人格化的司法機關;而在一個多少彌散著“仇富心理”的社會中,富人們急切地渴望改善自己的社會文化形象,在獲得知名度的同時提升自己的社會美譽度,使自己連同自己的財富獲得社會認同。因此,在中國,有兩類慈善活動總是受到富人的歡迎:一是官方色彩濃厚的慈善活動,另一類是廣告效應強烈的慈善活動,前者容易給富人們創(chuàng)造接觸高級政府官員、謀求個人政治安全的機會,后者為富人提供了擴大自身知名度與美譽度的演出平臺——簡言之,這兩類慈善活動更符合富人們的交易意愿。
當然,我并沒有貶斥慈善活動的意思;因為慈善活動是具有正外部性的交易,也就是說,這種交易不僅滿足交易雙方的利益需求,還能夠給第三方(即社會弱勢群體)帶來好處。通過這樣的交易,富人們獲得了政治安全與社會聲譽,而他們付出的財富能夠改善弱勢群體的生活狀況,帶來整個社會總福利的提升。
因此,在我看來,中國扶貧基金會策劃的此次慈善晚宴算得上是一個不錯的想法。主辦方想必吸取了此前若干民間慈善晚宴受中國企業(yè)家冷落的教訓,這一回算是號準了中國富豪們的脈搏,找準了他們的交易意愿。這場將有國家領導人出席的慈善晚宴無疑具有濃烈的官方色彩,而其空前盛大奢華的規(guī)模規(guī)格又必將充分吸引媒體與公眾的眼球,可以預料的是:富人們在盡情享用“總統(tǒng)級”待遇的同時,將有機會得到他們渴望得到的東西——當然,他們必須以購買天價門票為代價。
我想,公眾應該理性地看待這場富人的游戲,它雖然有些刺眼,但確有其合理性。我們應該做的不是取消這種特殊的交易,而是要以規(guī)則保障來提升這一交易的正外部性:我們需要更強有力的監(jiān)督制度,防止富人們口惠而實不至的騙捐行為;我們需要更為透明與規(guī)范的慈善捐款與資金使用規(guī)程,確保富人們捐贈的財富的確流入需要幫助的弱者手中;我們需要執(zhí)法與司法機關的公正支持,防范慈善活動這一特殊的交易逾越憲法與法律的界限。至于眼前這場即將開始的“中國扶貧之春”慈善晚宴,只要它過程規(guī)范、透明、不違反法律,我們應當表示歡迎。網(wǎng)友: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