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冷的早晨讀到這樣的新聞,我的心備感寒冷:北京豐臺區(qū)王佐鄉(xiāng)8歲女孩茉莉(化名)已經是第三次為戶口問題自殺了。她是位棄嬰,被好心的趙大媽收養(yǎng),因為無父無母,沒處申報戶口。而像她這種情況,辦一個戶口又要幾萬元錢,她不想連累養(yǎng)母一家,只能選擇自殺。(12月27日《北京娛樂信報》)
一位未知多少
世事的小女孩竟會為戶口自殺三次。實在令人痛心!難道就因為是棄嬰,小茉莉就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憲法法律并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雖說她沒有父母親,但收養(yǎng)了她8年的趙大媽就不配做法定監(jiān)護人嗎?我不知道豐臺區(qū)王佐鄉(xiāng)憑什么就不讓其申報當地戶口,憑什么非得要交幾萬元的錢才準其申報?
小茉莉還小,還不會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只能以自殺來抗議這不公平的戶籍制度。想象一下,當她從趙大媽與民政人員的交談中,得知自己是棄嬰,內心會是怎么樣的恐慌和驚悚,一種巨大的孤單無助感會像潮水一樣淹沒她。在此情況下,我們的社會不但沒有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反而以一紙戶籍制度將其打入另冊。這樣,從出生到身份,小茉莉的人身權利便遭受了雙重剝奪。她也許不知道,沒戶口的“黑人”無法享受到就業(yè)、醫(yī)療、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法定權利,但她一定知道,她將無法享受到與其他孩子一樣的求學權利。在她看來,戶口高于生命,毋戶口,寧愿死。
讓一位棄嬰為戶口三次自殺,暴露了戶籍制度漠視公民權利的一面。 王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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