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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近日,有媒體報道,從2005年12月1日起所有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刊播廣告。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20日就此發(fā)表聲明指出,早在2002年我國就已禁止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fā)布廣告。 因此,所謂“明年12月起處方藥不得上大眾媒體”的報道不是真實的。
因此,所謂“明年12月起處方藥不得上大眾媒體”的報道不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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