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qū)一小學有這樣一個特殊的班級,既沒有班長也沒有學習委員,學生干部們不是協(xié)助老師“管理”同學,卻是收受薪酬必須用心“服務”,因為他們要受到所有被服務人員的監(jiān)督與公開評定,隨時有面臨“下崗”的危機。
據介紹,該班級的有薪崗位制度共設定了小當家、小書童、園藝師、信息員和美容師5個崗位,
每個月發(fā)放一次工資,同時進行一次公開投票評定,如果得優(yōu)可得工資5元,良好為3元,一般則只有1元,而如果被評了差就要立即“下崗”,同時進行公開的競聘上崗。至于“工資”來源,則是全班同學經常參加一些勤工儉學活動的勞動所得。
小學生也搞“競聘上崗,帶薪服務”?咋一聽,似乎有點荒唐。但轉念一想:區(qū)區(qū)三五塊的“工資”不過是象征性而已,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薪”,也不會給學生造成負擔。聯(lián)系現實再一琢磨,我甚至覺得這不失為一種班干部“選拔任用”的好辦法了。
首先,它解決了班主任的“選干”難題,使“選干”問題簡單化。
現在,班干部越來越炙手可熱了。為了讓孩子當上班干部,家長就像社會上的“跑官要官”一樣,到處托關系、走門子,甚至于請客送禮。因為孩子總當不上班干部,竟有家長沖到學校對班主任大打出手!“官價”越漲,班主任的權力越大。一些有“經營”意識的班主任索性把它當成了“尋租”的手段,正直的班主任則為難不已。為了滿足更多人的要求,有的老師只好不斷開發(fā)“官位”資源,班長、組長,大家都帶“長”,這委員那委員,個個當“委員”;有的老師則實行“輪流坐莊”制度,每個學生都有機會當上班干部。
然而,上述種種做法的弊端顯而易見:一,助長了孩子們的“官本位”思想;二,大家都是“干部”,也就都不像“干部”了;三,班干部應具有模范帶頭的作用,這并不是每個孩子都能做到的,大家都當班干部實際上使班干部失去了原有的意義。但實行“競聘帶薪上崗”后,這些問題都不復存在。
再者,它讓民主的種子在孩子心中生根發(fā)芽。崗位競爭、能上能下、帶薪上崗等一系列做法傳播著這樣的理念:一,干部的“權力”來源于群眾,因此應該對群眾負責;二,干部是群眾雇用的,所以他們要為群眾服務,而不是高高在上、作威作福。這是最生動的民主操練。這種親身體驗的效果比空洞的宣講和填鴨式的灌輸不知要好多少倍。而這個班的競爭上崗實際上就是在培養(yǎng)“小公民”,這對推進我國民主進程大有好處。
從近處看,“競爭上崗”讓班干部的產生更加公平公正;從遠處看,“帶薪上崗”實際上就是培養(yǎng)學生的民主意識、公民意識。這豈不是一舉兩得嗎?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