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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文娛專訊 前天,記者經(jīng)多方證實(shí):劉曉慶把武昌市街頭擺攤賣報的一位七旬太婆告了,并向太婆索賠19.6萬元,原因是她曾銷售《誰把劉曉慶送進(jìn)監(jiān)獄了》。這位老太是作為第二被告被起訴的,此案的第一被告是吉林《參花》雜志。 《參花》2002年8月刊登了一篇名 為《誰把劉曉慶送進(jìn)監(jiān)獄了》的文章,署名江海。劉曉慶認(rèn)為此文章歪曲事實(shí),并有人格侮辱的言辭。因為無法找到“江!保云鹪V了雜志社。有意思的事,她還起訴了在武昌街頭賣報刊雜志為生的七旬老太徐女士。不過,法院已經(jīng)裁定本案與其無關(guān)。(楊明安)
早報文娛專訊 前天,記者經(jīng)多方證實(shí):劉曉慶把武昌市街頭擺攤賣報的一位七旬太婆告了,并向太婆索賠19.6萬元,原因是她曾銷售《誰把劉曉慶送進(jìn)監(jiān)獄了》。這位老太是作為第二被告被起訴的,此案的第一被告是吉林《參花》雜志。
《參花》2002年8月刊登了一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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