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同為出租車司機,同樣“死里逃生”,相近的際遇使得荊愛國(左)與楊樹喜結(jié)識記者柴春芽/攝
南方網(wǎng)訊 三年前,蘭州曾連續(xù)破獲三起令人震驚的“販毒大案”
,三名涉案嫌疑人先后被一審判處死刑或死緩。后都因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疑點太多,證據(jù)不足”發(fā)回重審,并最終宣判三人無罪。隨著第四起“販毒案”的敗露,公安機關(guān)發(fā)現(xiàn),這四起大案居然都是緝毒警官與“線人”馬進孝合謀導演的假販毒。
這一系列栽贓案件得到甘肅省有關(guān)領(lǐng)導的高度重視,如今相關(guān)責任人已經(jīng)或即將面臨法律的懲罰。而在這轟動性的新聞背后,對于三名被栽贓人的“死里逃生”的命運,人們鮮有關(guān)注,尤其忽略了一點:是什么力量改變了三個人的命運及三起大案判決的走向?
2004年10月14日,曾被誘騙落入“販毒”陷阱,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并羈押3年零12天的彭清(化名)向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和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61858.58元的國家賠償,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審查此案。
2004年3月29日,出租車司機荊愛國從臨洮縣看守所無罪釋放,定西地區(qū)中級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決定,由檢、法兩機關(guān)共同賠償他2.5萬余元。
2003年5月21日,楊樹喜無罪釋放,目前楊已獲得國家賠償3.7萬余元。
三年前,他們都曾遭遇陷害,相繼因“販毒”被判死刑或死緩,游離生死界,差一點與親人陰陽相隔。
究竟是誰改變了這三個人生命軌跡,讓他們險些上斷頭臺,卻又與死神擦肩而過?又是誰改變了這三起大案的命運走向?
“導演”馬進孝
44歲的馬進孝是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東鄉(xiāng)縣達板鄉(xiāng)下科妥村的農(nóng)民,從小不識字的他做過羊倌,給生產(chǎn)隊放羊,到13歲時轉(zhuǎn)為農(nóng)民,后當過建筑小工。18歲時,馬進孝成親,分家獨立生活,而他的生活逐漸發(fā)生了變化。
讓老實巴交的父母感到不安的是,一些陌生人頻頻光顧他家,有的甚至深夜出入,而馬進孝厭倦了地里的農(nóng)活,他的裝束也變得洋氣、闊綽起來,似乎很有錢的樣子。因為馬進孝的家鄉(xiāng)是甘肅省毒販頻繁出沒之地,父母明白他已經(jīng)沾上了大煙(毒品)的買賣。
2000年6月9日,同村村民馬宏寶及妻嚴玉萍因涉嫌非法持有海洛因17克,被甘肅省武威市公安局逮捕。馬宏寶被抓后,其五叔馬外里果找到馬進孝請他設(shè)法營救。應允后,馬進孝打電話給臨洮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文卓,以提供毒品線索為條件,要求將馬宏寶、嚴玉萍從武威移交臨洮縣公安局處理放人。
張文卓接到電話后,與緝毒隊長邊偉宏商量,覺得馬進孝的條件很有價值,兩人一起將馬進孝接到臨洮縣公安局,商量了具體事宜。
2000年8月16日,張文卓與緝毒隊長邊偉宏請求省公安廳協(xié)調(diào),將馬宏寶、嚴玉萍非法持有毒品案移交臨洮縣公安局。2001年2月9日,張文卓、邊偉宏以犯罪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名義銷案,將馬宏寶、嚴玉萍釋放。
馬宏寶被釋放后,張、邊與馬進孝確立合作關(guān)系,并不斷尋求“經(jīng)營”毒品案件的機會。
彭清:“死緩就是緩幾天殺頭吧?”
2001年陰歷4月的一天,馬進孝到臨夏去買手機卡,不識字的他請臨夏州公安局禁毒科副科長宗偉東幫忙在買卡的單子上簽字。此時的馬進孝已經(jīng)結(jié)識了幾個與禁毒有關(guān)的警員。
通過宗偉東介紹,馬進孝結(jié)識了宗的同學、時任蘭州市公安局西固區(qū)分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趙明瑞。趙明瑞為了完成緝毒任務(wù),要求馬進孝幫他“經(jīng)營”毒品案子,并許諾每克毒品的獎金為20塊錢。
2001年7月初,馬進孝接到趙明瑞的電話。兩人在蘭州濱河路邊見面,趙明瑞要馬進孝一定想辦法找上一個“毒販子”。當天下午,馬進孝找到了坐臺小姐彭清(化名)。
彭清于2001年4月隨丈夫從天水市甘谷縣盤安鎮(zhèn)來到蘭州,最初在大街上擺攤賣豌豆為生。因為厭倦了被城管人員四處驅(qū)逐的生活,彭清選擇了“坐臺”這個職業(yè)。
在蘭州小西湖一個歌舞廳里,彭清通過省公安廳一位警察認識了馬進孝。
“這位警察朋友在和彭清發(fā)生關(guān)系后被她害了一下,受了處分,還差點被開除!瘪R進孝受這位警察朋友之托,要想辦法找些毒品報復彭清。找到彭清后,馬進孝以1萬元的報酬誘惑她運送2公斤毒品,并介紹彭與假扮要貨的西安大老板(實際是趙明瑞和其部下倪興剛)認識,讓他們以后直接見面交貨。
馬進孝回到東鄉(xiāng)縣老家,找到馬宏寶,讓他“加工”兩公斤毒品。馬進孝和馬宏寶等人先將幾元一瓶的撲熱息痛藥片蒸軟,再放在模子里用千斤頂壓實,做成一個個“標準”的方塊,然后在外面敷上一層薄薄的真海洛因,這樣“海洛因”道具就完成了!翱偣矇毫宋鍓K子,數(shù)量有兩公斤!瘪R宏寶說。
7月20日,馬進孝電話與趙明瑞商定由彭清“交貨”的具體時間、地點。2001年7月21日早上,在蘭臨公路65公里處,當彭清交給趙、倪時人贓俱獲。
案子搞成后三天,馬進孝從趙明瑞處領(lǐng)到4.5萬元獎金,領(lǐng)獎后第二天就給馬宏寶“毒品”制作費3萬元。趙明瑞和他的同事也因為破案有功,各有獎賞。
2001年12月19日,也就是彭清被關(guān)進看守所的第5個月,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販毒罪一審判處彭清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拔覍Ψ刹欢,同監(jiān)關(guān)押的嫌犯對法律也不懂,大家就對我說:死緩,死緩,就是緩幾天殺頭!斌@恐慌亂中的彭清腦子里一片空白。
“當時我就哭了,我也不想丈夫,也不想兒子,我只想到等死!钡鹊脚砬鍧u漸地平靜下來,上訴的法定期限已經(jīng)過去,而蘭州中院的判決自動生效。
死亡的念頭不斷地縈繞在彭清的心頭。一夜之間彭清的一頭修長的秀發(fā)變白了,同監(jiān)關(guān)押的嫌犯就對她說:彭清,你把頭發(fā)染染吧,一頭白發(fā)看起來特不舒服。彭清也感覺很不是滋味,就向看守所有關(guān)負責人申請,買了黑色染發(fā)劑染了頭發(fā)。也許染發(fā)劑質(zhì)量有問題,染出來的頭發(fā)卻成了黃色。
就在彭清一夜白頭的時候,甘肅省高院進行死刑復核時發(fā)現(xiàn)了疑點,將彭清案發(fā)回重審。2003年6月5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另組合議庭,重審了彭案。
2004年6月9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彭清無罪。
2004年8月2日,被羈押3年零12天的彭清走出了蘭州市公安局西果園看守所的大門。那天,彭清記錯了兒子的年齡,但立即被帶著玫瑰花來迎接她的丈夫糾正過來,F(xiàn)在彭清的惟一心愿就是“跟丈夫回老家去,過老百姓的日子”。
今年10月,彭清的婆婆告訴記者:“家里蘋果一收完,彭清和丈夫小張又到蘭州隱姓埋名打工去了。”
楊樹喜背誦了“28條”
出租車司機楊樹喜“再也沒法開出租車”了,因為22個月的監(jiān)牢生活和死刑判決的精神折磨已讓他“腦子糊了,記憶力也衰退得厲害,認不清蘭州大街小巷”。
2004年10月26日,記者來到蘭州市七里河區(qū)阿干鎮(zhèn)大水子村,楊樹喜正在公路旁的公共廁所里掏糞,而路邊行人紛紛掩鼻疾走,“準備給地積點兒綠肥。”楊樹喜憨厚地笑笑說,他現(xiàn)在已是一個地道的農(nóng)民。
隨著陌生人的到訪,楊樹喜又打開塵封已久的記憶。
2001年7月26日下午,楊樹喜像往常一樣開著自己的紅色桑塔納在蘭州市小西湖汽車站候客,沒過多久,一個西裝革履、夾著公文包的高大男子招手上了楊樹喜的出租車,說是“要坐飛機去上海出差,回臨洮縣取身份證”。到了定西地區(qū)臨洮縣,租車人下車,將一個紅色提包丟進后備廂,并托楊樹喜把包送到蘭州濱河飯店。
不明就里的楊樹喜開車返回蘭州,剛開出幾百米遠,不料十幾個臨夏州公安局緝毒支隊警察從天而降,攔住他的出租車后,從其后備箱的紅包中查獲8塊共3279克的“海洛因”。楊樹喜有口難辯,被送到了臨夏縣看守所。
剛到看守所的幾天,楊樹喜整日在想為什么自己會被冤枉販毒,弄得“腦子糊里糊涂,昏昏沉沉的”。不久,家里請來一個律師,律師在會面時勸楊樹喜“認下”案子,他會盡力為其辯護,以爭取輕判。但是自認清白的楊樹喜一口拒絕,“就是明天把我拉去槍斃,我還是認為我無罪。”楊樹喜和律師談崩的消息很快傳遍了整個監(jiān)倉,“和律師談崩了,他死定了!”獄友們私下里議論說。
忍受煎熬的楊樹喜開始似懂非懂地研究起由看守所提供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這套有字典那么厚的法律書分上下兩冊,共499條!睆臎]有學過法律的楊樹喜天天都硬著頭皮啃這些艱澀、枯燥的條文,“我還背誦了其中的28條,準備開庭為自己辯護用!
2002年1月6日,臨夏州中級人民院開庭審理楊樹喜一案,在法庭上,一肚子冤屈的楊樹喜見到妻子、朋友,頓時淚如雨下,腦子“嗡”的一下,暈了過去。“本來想用背誦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的28條條文,來為自己辯護一下,哪知道到了法庭卻沒有用上!睏顦湎不貞浧甬敃r的情形,覺得有點兒好笑。
2002年1月28日,臨夏州中院以“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楊樹喜死刑。當天下午,楊樹喜的雙腳被銬上了腳鐐,但他沒有流淚,并立即提出上訴。
回到看守所,被判死刑的楊樹喜“待遇”和地位立刻得到了提高:獄友立即用布條把楊樹喜的腳鐐纏起來,防止硌傷腳踝;而他的床位也調(diào)整到寬一些的2號,有什么好吃的,楊樹喜也享有優(yōu)先權(quán)。在此之后,楊樹喜每天要做的功課還是研究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的400多條條文。
2002年4月28日,甘肅省高院二審時認定一審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并撤銷死刑判決發(fā)回重審。消息傳來,臨夏縣看守所80多名獄友都為之沸騰,獄友們還舉行“號子”里特有的紀念儀式:他們脫下鞋子,用鞋底輕打楊樹喜的屁股80下,以慶祝楊樹喜逃過死劫,獲得“新生”。
楊樹喜說,發(fā)回重審后,“我心情舒暢些,感覺總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
2002年11月20日和2003年4月29日,臨夏州檢察院兩次來人,讓楊樹喜指認租車人,楊樹喜都一眼指出。經(jīng)過多次調(diào)查,臨夏州檢察院決定撤銷對楊樹喜的公訴。
2003年5月21日,楊樹喜正在看守所的院子里剝大豆,這時看守所的李管教輕輕走到他的身旁,低聲說:“楊樹喜,你被無罪釋放了。”
“你說啥?”楊樹喜一下子蒙了,沒有反應過來。
“去收拾行李,準備回家吧!”李管教提高了音調(diào),這下楊樹喜才緩過神來,他趕緊把被子等個人物品都分給獄友,自己什么行李也沒有帶回去。
接到領(lǐng)人通知的郝惠英帶著裹尸布匆匆趕到臨夏公安局,準備將因“販毒”被判死刑的丈夫的尸首運回,但她驚喜地發(fā)現(xiàn),原來丈夫被無罪釋放了。此時,他們17歲的孿生兒子楊增強、楊增富正和爺爺奶奶拿著紙錢、麥草,在家門口等待迎接“亡靈”。
楊樹喜的突然出現(xiàn),讓許多鄰居、親戚朋友不敢相信,“都以為判死刑已經(jīng)不在人間,現(xiàn)在就像天上掉下來一樣。”許多人帶著禮物來看望絕處逢生的楊樹喜,“我們家光雞蛋就收了三大筐!睏顦湎矘纷套痰卣f。
出來之后楊樹喜才明白,當年的毒品案是由臨夏州公安局緝毒支隊隊長丁永年與馬進孝合謀炮制的,由馬進孝出面雇其車運送8塊毒品,而丁永年在后守株待兔。
荊愛國歇斯底里地喊了聲“冤枉”
栽贓楊樹喜僅僅半個月后,神秘失蹤的租車人馬進孝又和臨洮縣公安局合作,完成了一個“大手筆”。
2001年,因為臨洮縣公安局的緝毒任務(wù)還沒有完成,并且“緝毒隊在全地區(qū)公安系統(tǒng)的各項評比中都是倒數(shù)第一”,臨洮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文卓和緝毒隊長邊偉宏便找到馬進孝,要其“策劃一件毒品案子”。按照計劃,馬進孝首先將從毒販購買來1000克毒品“加工”成毒品道具,然后由馬找人運送,而臨洮縣公安局負責在運輸途中或交易中截獲。
2001年8月11日,出租車司機荊愛國清楚地記得那天是星期六。在馬進孝導演的相似的情節(jié)里,荊愛國的車上被搜出一個深藍色的帆布包,包里裝有9塊共計3669克的“海洛因毒品”。這就是在當?shù)剞Z動一時的“8·11”特大運輸毒品案。
案子“偵破”后,張文卓、邊偉宏從緝毒經(jīng)費中以獎金的形式支付馬進孝購買1000克毒品的價款,加工用藥費用共計5.5萬元。后來又給馬進孝結(jié)婚賀禮2800元,而且此前支付馬進孝的“經(jīng)營案件”費用共7800元,也一并在緝毒隊的經(jīng)費中結(jié)算。
剛進看守所那幾天,荊愛國老是想不通,“為了掙80塊,把自己的小命都快要搭進去”。想著想著,大腦突然停止,什么也不想了,眼睛直直沖著墻角,心里問道,為什么?為什么!“那時,我差一點瘋了。”荊愛國每天自己勸自己,“不要去想,身體要垮了,什么都談不上!
為了支撐自己虛弱的肉體,荊愛國開始拼命尋找精神食糧和依托。因為監(jiān)倉里沒有什么東西可讀,荊愛國便把僅有的一張報紙顛來倒去反復看3天。但這種狀況很快得到改變,因為7號監(jiān)倉轉(zhuǎn)來一個經(jīng)濟罪犯,是蘭州某證券公司老總,看守所允許他訂一份《南方周末》,還可以把雜文、歷史等方面的書籍帶進來看。荊愛國也跟著沾光,不斷從書、報中汲取“活下去的勇氣和力量”。
“我看過《南方周末》登過的‘槍下留人’的文章,另外還記得有篇文章說一個老太太因為兒子冤死在派出所,屢告屢敗。為討回公道,她變賣所有家財,一個人披著大衣在10平方米的房子里研究一堆堆的法律書籍!边@位老太太的經(jīng)歷打動了荊愛國,更堅定了他那顆曾經(jīng)脆弱易碎的心,“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要看看自己究竟是怎樣一步步被冤枉的!
2001年年底,臨洮縣緝毒隊在全區(qū)公安系統(tǒng)各項考核中名列前茅,邊偉宏被地區(qū)公安處評為“全區(qū)優(yōu)秀人民警察”,緝毒隊被評為“全區(qū)公安系統(tǒng)先進集體”。同時,定西地委、行署,臨洮縣委、縣政府分別對緝毒隊給予了表彰和獎勵,共得獎金73380元,張文卓、邊偉宏各得獎金1000元。
2001年11月20日,甘肅省定西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荊愛國“販毒”一案,一審法官宣布“判處荊愛國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話音未落,荊愛國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喊一聲:“冤枉!”頓時,法庭秩序大亂,荊愛國立即被法警帶離法庭,送往看守所。
一回到看守所,荊愛國戴上了死刑犯才用的腳鐐,聽到自己每走一步就“咣當”一聲,荊愛國的眼淚汩汩而出,但當他蹲在墻角卻禁不住大笑起來,“其實當時我心里很苦,那種苦無法來形容!鼻G愛國事后回憶說。
看守所所長在給荊愛國戴腳鐐的時候說,你還有一次機會,可以上訴。荊愛國向甘肅省高院提起上訴,按規(guī)定4個月內(nèi)會有答復。眼看省高院答復期限步步逼近,荊愛國開始害怕了,他怕這次還是判死刑。于是,他給自己寫了一首無名詩:冤獄洮陽鎮(zhèn),腳鐐伴百日。夢系金城春,早日洗得冤。(金城指蘭州——編者注)2002年3月18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荊愛國案終審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撤銷定西中院的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
接到省高院判決書那天,荊愛國特別高興,受到情緒感染的送文書的法官還給他點了一支煙。下午,荊愛國除去了腳鐐,他向看守所所長請求要到放風的院子里跑幾圈,所長沒說話,默許了!澳翘炫艿谜娴暮茌p松,很暢快!”擺脫死神陰影的荊愛國活力四射。
2003年1月4日,被關(guān)押17個月的荊愛國被無罪釋放!拔冶豢蹓旱某鲎廛嚹?”“我被無辜關(guān)了這么長時間怎么辦?”剛被無罪釋放的荊愛國沒有想象中的欣喜和興奮,反而質(zhì)問辦案法官。
毫無例外,荊愛國被羈押后,馬進孝再次“蒸發(fā)”得無影無蹤,沒有一絲痕跡。
馬進孝的謝幕演出
2001年的一天,馬進孝接到家里人的電話,說兒子馬自強在蘭州西固區(qū)偷摩托車時被抓。在臨夏州公安局緝毒支隊隊長丁永年點撥下,馬進孝找到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三大隊,希望“通過搞成10公斤毒品的案子”,來回報禁毒支隊,以換取公安局釋放其子馬自強。
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立即派人和馬進孝取得聯(lián)系,雙方一拍即合!敖局ш牭耐踔笇T說我兒子的事情由他們辦,并且在案子上每克毒品獎勵和臨夏州公安局給的獎金一樣:二十元!瘪R進孝事后向?qū)徲嵢藛T透露。
不久,馬進孝拿著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介紹信,和王指導員等人一起將其兒子馬自強從西固區(qū)看守所接出來。而馬進孝也開始實踐自己的諾言,他讓馬宏寶又加工了10公斤的毒品道具“海洛因”,同時以3萬元的代價讓臨夏州東鄉(xiāng)縣農(nóng)民馬有奴四將這“毒品”從沙塄木材場送到蘭州。
2001年9月18日,馬有奴四租乘袁旺(化名)的紅色夏利出租車前往沙塄木場運送毒品,在蘭郎公路35公里處被“截獲”,查出“海洛因”25塊,總重10000克。幾番訊問過后,袁旺被送進了蘭州西果園看守所。
“在電視臺密集滾動播出的新聞中,除了有袁旺臉部大特寫,還有堆在袁旺面前碼得非常整齊的25塊重達10公斤的‘海洛因’。那幾天我們不敢打開電視,因為不知道什么時候他們插播這條新聞!痹钠拮犹崞稹9·18”就心碎。
袁旺在看守所每天晚上睡不著,眼睛盯著天花板,時刻在想“為什么抓我?毒品和我沒有關(guān)系呀!庇袝r太累,袁旺就瞇一會,但又會突然“啊”的一聲驚醒。
袁旺很幸運,因為運毒的馬有奴四被當場抓獲,12天后自己就被釋放。2001年9月30日,釋放的那天,袁旺小心翼翼地問辦案警官:“被關(guān)了這么多天,公安局該有什么說法?”
“接受調(diào)查,這是公民的義務(wù)!”警官答道。
“義務(wù)?”老實忠厚的袁旺一聽再也不敢說什么,沒有什么手續(xù)和說明,就這樣不清不白走出了看守所。袁旺出來了,而他那十幾天幾乎粒米未進的妻子也病到了。
“這兩年來,許多朋友不和我們來往了。我們幾乎也不到別人家走動!痹軣o奈,“直到現(xiàn)在,在許多人眼里我還是大毒梟,說我出來是用錢保出來,‘賣大煙有錢’;真要是販這么多毒品,多少錢都保不出來。”
現(xiàn)在袁旺的兒子每天都要學習到深夜,“我們有時勸他不要這樣拼命,他一聲不吭,自己埋頭苦學!痹f兒子看到爸爸遭遇不公,發(fā)誓一定考出去攻讀法律專業(yè),不讓父親再蒙此大難。
揭開連鎖黑幕
考慮馬進孝在“9·18”特大毒品運輸案中的能力,蘭州市公安局欲將其設(shè)為專案特勤,并想通過馬進孝挖出更大的毒梟;但同時蘭州市公安局也懷疑他“以提供情報為名,利誘他人運送毒品而自已騙取毒品獎金”。
2001年12月28日,蘭州市公安局在臨夏市一汽車裝飾部門前將馬進孝抓獲,并立即組織人員對馬進孝進行審訊。但出人意料的是,馬進孝供出了與張文卓、邊偉宏一起合謀制造了荊愛國販毒假案的事實。
蘭州市公安局將此情況向省公安廳匯報后,引起省廳領(lǐng)導的高度重視,立即派人展開調(diào)查,并將荊案所獲毒品重新鑒定,結(jié)果除表皮、外角部檢出含量0.1%—0.19%的海洛因成分外,9塊毒品內(nèi)部均未檢出海洛因成分。
為確保案件質(zhì)量,甘肅省公安廳決定對2001年全省公安機關(guān)破獲的數(shù)額較大的毒品案件逐案進行排查復核,同時,省公安廳決定派專人赴臨洮調(diào)查“8·11案”。
通過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共同努力,與馬進孝相關(guān)的不法警員相繼受到法律的懲罰。
甘肅省一位領(lǐng)導作出批示:“毒品案件的來源一定要搞清楚,公安設(shè)圈套,陷害無辜者,無異于圖財害命,太可恨,太可惡!
2002年8月16日,定西縣法院判決張文卓、邊偉宏的行為構(gòu)成徇私枉法罪,判處張文卓有期徒刑5年;判處邊偉宏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隨后,定西地區(qū)中級法院以徇私枉法、濫用職權(quán)兩項罪名重審一審判處張文卓10年有期徒刑,張又提起了上訴。據(jù)記者了解,聞知法院提高審級后,邊偉宏突然失蹤。
2004年6月,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將臨夏州公安局禁毒支隊原支隊長丁永年一審判定的6年有期徒刑終審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
很快,馬進孝又爆出了曾與西固區(qū)公安分局趙明瑞、倪興剛合謀搞了一起毒品案件,陷害彭清販賣兩公斤“毒品”的內(nèi)幕。
在彭清判決無罪后的第9天,2004年8月11日,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法院以濫用職權(quán)罪判處制造彭清販毒假案的警察趙明瑞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以濫用職權(quán)罪判處倪興剛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而險致數(shù)名無辜人物命喪黃泉的馬進孝,目前已由檢察機關(guān)向蘭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罪名為販賣毒品。(記者成功
廖明 郝東白)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