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某省一家報紙(10月31日)頭版頭條的特大黑體通欄標題是《女秘書毀了國企老總》,這還是家婦女專業(yè)媒體。一部分腐化墮落者在罪行敗露后,都以“是女人毀了我……”來詭辯開脫自己,這既表明“女人禍水”意識之根深蒂固,又反映認識和事實之間的極度扭曲。有些傳媒也隨著腐化墮落者起舞,同聲相應地宣
揚“女人禍水”論。就普遍意義而言,那些男人犯罪完全是咎由自取,怎么能把罪魁禍首安在女人頭上?
男性腐敗分子所以干下壞事丑事,根本原因在于他們自己主觀上財色迷心竅,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顧。然而他們在東窗事發(fā)后卻往往怨天怪地,卸責諉罪于女人。據(jù)媒體披露,由于女兒從家中偷走30萬元現(xiàn)金和名貴酒煙等物,致使江西省某縣交通局長貪贓事發(fā),他入獄后不檢查自己的私欲膨脹,竟認為“是女兒把我斷送了”。有三個固定情婦的湖南某鋼鐵公司(副廳級)董事長,因收受巨額賄賂被判死緩。其家人亦稱他“是被那些女人狐貍精害的”。面對此等讕言,人們不禁要問:那成為貪污腐化者情婦的女人又是誰害的?
令人遺憾的是,有的新聞媒介對這“禍水”論非但不加識別和澄清,反而以同類標題跟著起哄與附和?陀^上在為不良分子辯護,轉移目標和混淆視聽。如《××快報》的標題《許運鴻毀于妻兒之口》。許已是官至寧波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中央候補委員的高級干部,他是毀在自身泛濫的財色欲望與目無法紀,怎么毀于妻兒之口,這不是本末倒置嗎?該報另一《檢察長栽在女人手》標題,無疑在告訴讀者:檢察長是被女人毀的。類似標題還有《××日報》上《應召女郎惹的禍》。如果男人不召,女郎絕對無法強制他們召!這些報道不僅嚴重失實,而且還表現(xiàn)出對女性所持的頑固偏見和恣意詆毀傷害。男人犯罪不去找自身因素,卻只是一味譴責女人。這公平嗎?那些腐敗犯罪的大男人難道都是弱智、抑或無行為責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還是需要女人監(jiān)護的三歲孩童?如果不是,那他們自身應負什么責任?新聞媒體怎能如此口不擇言?
男性中的違法犯罪者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作自受。而且這些壞男人才是糟蹋戕害女性的真正禍首。被污辱被損害的她們本已是受害者,卻還要被當作禍水去妖魔化,這是多么不公正!男人不良遷罪于女人的惡劣風氣,必須予以譴責。這種風氣不僅是歧視女性的“紅顏禍水”濫調之現(xiàn)代版,而且直接關系著法律范疇中有關責任認定,以及如何汲取教訓、有效保護婦女打擊犯罪等嚴肅問題。相關媒體亦應盡快擺脫認識盲區(qū),別再混淆是非誤導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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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