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很多人還沒有真正弄明白“特富龍”事件的來龍去脈,就已經憑本能將家中的不粘鍋收了起來。而昨天(12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購買了“蘇泊爾炒不怕特富龍鐵金剛不粘炒鍋”的關真峰要求廠家和商家雙倍返還購鍋款392元。目前,在質檢總局尚無明確結論的情況下,消費者還買不買不粘鍋,已經買了的能不能
退掉甚至雙倍索賠?此案的結果無疑會產生重大影響。
庭審直擊:溫度警示是關鍵
蘇泊爾公司是經美國杜邦公司特許制造“蘇泊爾炒不怕特富龍鐵金剛30厘米粘炒鍋”的。關真峰認為,該公司沒有按規(guī)定警示“不粘鍋必須在250攝氏度的溫度以下使用”。
據了解,1989年9月衛(wèi)生部就制定了《食品容器內壁聚四氟乙烯涂料衛(wèi)生標準》。這一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作為接觸非酸性食品容器的防粘涂料,使用溫度限制在250攝氏度以下。衛(wèi)生部衛(wèi)生監(jiān)督中心標準處的負責人說,聚四氟乙烯是生產特富龍產品的主要原料,要求不粘鍋在一定溫度條件下使用,是為了確保一些有毒物質的殘留物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影響。
然而,目前市場上出售的不粘鍋幾乎都沒有注明這一溫度限制。關真峰說:“越好的油煙點越高,色拉油的閃點為315到320攝氏度,精制豬油的閃點為242攝氏度,炒菜的溫度約為200攝氏度以上,油炸的溫度在300攝氏度左右。要是蘇泊爾公司按規(guī)定警示‘不粘鍋必須在250攝氏度的溫度以下使用’,就算倒送我196元錢,我也肯定不會買這個鍋!
但對15年前就實施的國家標準,蘇泊爾公司有自己的理解。該公司認為,“標準”的準確含義是指該衛(wèi)生標準本身適用的溫度條件,不是指產品的技術指標。標準不但沒有規(guī)定不粘鍋產品的使用溫度限制,更沒有不粘鍋溫度超過250攝氏度就有毒的結論。而生產特富龍涂料的杜邦公司則表示,企業(yè)標準比國家標準更嚴格,特富龍可以燒到260攝氏度以上。
杜邦辯解:特富龍有“毒”是誤讀
雖然關真峰起訴的是不粘鍋的制造商,但杜邦公司深陷輿論漩渦。杜邦公司公關部經理徐昨晚向記者解釋說,特富龍有毒的說法實際上是媒體誤讀了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發(fā)表的消息。
7月8日,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表示,杜邦公司自1981年6月至2001年3月間,從未通報特富龍制造過程中的主要成分全氟辛酸銨可能對人體有害,違反了毒物管制法。全氟辛酸銨的原始制造者美國3M公司研究顯示,大量接觸全氟辛酸銨可能導致老鼠罹癌或影響其生殖功能,3M公司自2000年起即停止生產成分類似的防污產品。
徐旸說,美國環(huán)境保護署與杜邦公司存在的爭議只是關于全氟辛酸銨的幾個技術文件是否有必要提供給環(huán)保署,而不是特富龍對人體有害。實際上全氟辛酸銨只是生產特富龍的一種助劑,生產過程中已在高溫條件下分解,涂料中已經不含全氟辛酸銨。杜邦公司已與提起集體訴訟的美國居民達成和解協議,這只是杜邦基于自身對社區(qū)的義務,愿意出資成立一個獨立的科學專家委員會進行調查研究,以確定接觸全氟辛酸銨是否與任何人體疾病存在可能的關聯,同時杜邦出資改善所涉及社區(qū)的水處理設施、資助健康和教育項目,這些項目涉及金額8000萬美元,一旦專家委員會的結論是和人體疾病沒有關聯,所有出資行為都會中止。
爭論焦點:商家是否構成欺詐
關真峰認為,蘇泊爾公司沒有按規(guī)定警示“不粘鍋必須在250攝氏度的溫度以下使用”,客觀上是在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可以認定為是欺詐。他說:“中國人的做菜習慣和美國人不同,炒菜是一定要爆鍋的。被告故意隱瞞了‘中國消費者因有經常用高溫烹飪食品的操作習慣,不太適合使用不粘炊具’的事實,對買賣合同的訂立有重大影響;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被告應對我進行雙倍賠償。”
對于“欺詐”的指控,蘇泊爾公司的代理人情緒激動地稱純屬惡意誣陷。該公司認為,其產品的說明書完全符合要求,符合行業(yè)習慣,不存在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關真峰所主張的不粘鍋有毒、不粘鍋使用溫度限制在250攝氏度以下,超過250攝氏度有毒等事實均完全沒有根據。
今天上午,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對于特富龍涂料中是否仍含有全氟辛酸銨殘留物,質檢總局已委托了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進行檢驗,結果近期就會發(fā)布。
專家說法:消費者可以爭取“安全權”
了解了關于不粘鍋的爭論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周珂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關真峰雙倍獲賠存在難度。我國法律注重從侵權角度考慮,看產品是不是構成對消費者基本權利的侵害,注重有沒有損害的后果。目前中美兩國均沒有明確結論說特富龍是否有毒,而且使用不粘鍋也沒有引發(fā)不良后果沒有侵權后果,也可以看是不是有侵權事實,比如說隱瞞產品的缺陷,對消費者知情權構成侵害,這就要看究竟應該如何理解衛(wèi)生部的標準,但很難說蘇泊爾公司有欺詐的故意。
此外,由于關真峰是一名律師,他購買不粘鍋的時間是在8月份,而媒體早在7月中旬就廣泛報道特富龍不粘鍋可能對人體有害一事,因此有人懷疑關真峰打官司是故意為之。
周教授表示,如果情況確是如此,就更難雙倍獲賠了,因為法院近年來一直不支持知假買假。周教授認為,消費者可以在有不安全狀態(tài)時要求退貨,比如媒體廣泛報道特富龍不粘鍋的潛在問題,政府部門又沒有明確結論,消費者可以根據《消法》規(guī)定的安全權要求退貨。針對特富龍的爭論,周教授建議我國有關部門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產品時,應當結合中國國情,制定和國外不同的標準。 (楊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