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10月10日訊(記者 張環(huán)澤 通訊員孟李生報道) 記者今天從省公安廳獲悉,從10月1日實施“戶籍新政”后,我省取消“人口控制辦公室”等各類城鎮(zhèn)人口遷移控制管理機構,不準再收取城市增容費。
據了解,在計劃經濟時代,為了限制人口遷移,我省一些市設立了“人控辦”等管理機構及征收城市增容費項
目。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控辦”成為制約城市化的樊籬。近年來,我省對戶籍管理制度進行過多次改革與調整,但以收費、變相收費方式阻礙人口遷移仍是較突出的問題。
為了在全省范圍內打破城鄉(xiāng)分割,實行統(tǒng)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日前,省政府轉發(fā)了省公安廳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村(居)委會不得對公民依法申報登記戶口設置任何限制或附加條件。各地設立的“人控辦”等各類城鎮(zhèn)人口遷移控制管理機構要取消,由公安機關按照規(guī)定辦理戶口。禁止對辦理戶口人員收取城市增容費或者變相收取費用。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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