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吳煥)今年“十一”黃金周,北京人將啟用新的國內游合同,這個合同不是旅行社單方面制訂的,而是由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共同起草的。各方代表昨天就《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討論稿召開了聽證會。
記者注意到,被市消協(xié)所點評的旅游業(yè)“霸王條款”在新合同討論
稿中幾乎全都避免了。聽證會上,消費者、旅行社和法律界人士的代表對新合同討論稿都基本表示滿意,但對于“退團”、“拼團”和“行程變更”這三種最敏感的話題,都提出了不同的修改意見。
市工商局合同處處長王珊表示,將認真考慮聽證會代表們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討論稿進行適當修改,使旅游者在今年“十一”黃金周期間就能用上新合同。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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