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9月14日電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在這部為青少年成長提供全方位法律保護的條例中,“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規(guī)定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
抽煙、喝酒這些人們印象中只有大人才可以做的行為,如今卻正向孩子們蔓延。世界衛(wèi)生組織和聯(lián)合
國兒童基金會共同組織一項調查顯示,我國有20%以上的初中生嘗試過吸煙,其中有相當比例的人已表現(xiàn)出今后吸煙的傾向。而由煙草控制專家楊功煥教授主持的研究則顯示,國人開始吸煙的平均年齡提前到了14歲,比1997年公布的調查結果提前了5歲。未成年人飲酒的情況同樣不令人樂觀,中學生酗酒鬧事的報道時常見諸報端。
醫(yī)學專家指出,對于正處于生長期的青少年,沾染上煙酒對其身體發(fā)育相當不利,而且如果在這個階段養(yǎng)成抽煙喝酒的不良生活習慣,今后就很難擺脫。同時吞云吐霧、一飲而盡這些青年人誤以為“酷”的行為,往往扭曲了一些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讓他們誤入歧途。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在專門就《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進行的前期立法調研過程中,同樣發(fā)現(xiàn)目前吸煙、喝酒的人群有向低齡化發(fā)展的趨勢。結合今年年初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認為,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條例》中規(guī)定“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是有必要的。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此次在立法中應用的是“一刀切”的原則,即禁止任何經營場所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這是為了避免未成年人為大人代買煙酒的現(xiàn)象成為條例執(zhí)行的障礙。過去上海鄰里關系比較密切,弄堂口的煙雜店對每家每戶的情況都很了解,未成年人是否是為家里人跑腿買煙酒一問便知。而如今社會人口流動頻繁,住房條件改善以后,鄰里關系也不像過去那樣密切,經營者根本無法判斷出未成年人購買煙酒的最終目的。
上海將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消息一經媒體報道,立即成為上海市民討論的熱點。大多數(shù)市民對“禁售令”表示支持,認為煙酒對于青少年的毒害作用極大,應當保證孩子們與煙酒“絕緣”。還有一些市民認為家長應該以身作則,減少未成年人耳濡目染不良習氣的機會。
制訂煙酒“禁售令”并不難,關鍵是如何執(zhí)行。事實上,在1999年11月我國正式實施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曾規(guī)定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但有記者在法律實施后曾在沈陽、南寧、福州、鄭州等地暗訪,請幾個十來歲的小朋友幫忙購買煙酒,結果幾乎一路暢行無阻。
法律中未曾規(guī)定違反“禁售令”將帶來的法律責任,是執(zhí)行情況不盡如人意的一大原因。有的商家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后還振振有辭:“現(xiàn)在小孩發(fā)育得快,我怎么知道他是未成年人?”而北京大學法學院也有專家指出,“禁售令”涉及的有關部門、學校和家長的法律責任不明確,也是造成的法律可操作性差的原因。
以上的種種現(xiàn)實障礙,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條例過程中都將通盤考慮。為了集中“民智”,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此次還將首度邀請未成年人參與到立法過程中,請他們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條例發(fā)表意見和建議。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盡管只是短短的一句法律條文,但為了從源頭上保護未成年人,我們一定認真將條例制訂好,讓煙酒與我們祖國的花朵徹底‘絕緣’!保久鳎
編輯: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