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城固一派出所所長接110指令后,
以不構(gòu)成案件為由予以推諉,勉強出警后竟不介入調(diào)查,致使一名群眾被活活打死。該所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六個月。
今年1月9日19時許,城固縣上元觀鎮(zhèn)嵩山寺村村民王某(另案處理)從漢中將被害人余某帶回自己家中毆打。19時07分,王某之弟向110報警
說抓了個人販子,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上元觀派出所所長韓某出警。韓接到指令后,僅用電話告訴對方:“你反映的事是通奸,不是拐賣人口,你立即放人,少動手打人!倍窗才啪θガF(xiàn)場處理。當晚12時許,派出所臨時工又轉(zhuǎn)告韓某,嵩山寺村支書報案說王某把余某打了,韓稱知道了,后韓帶領(lǐng)所里民警巡邏至嵩山寺村時,也未對該案進行了解查處。余某因未得到及時治療,于次日5時許死亡。
派出所所長接警不出警的行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4月6日,城固縣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韓某立案偵查,6月14日向法院提起公訴后,城固縣法院近日對韓某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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