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本報昨天報道我市新近出臺的三項有關住房方面的政策后,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昨天,有關方面的負責人就三項政策做出進一步解析。
最低收入者住房有保障
據介紹,《青島市城鎮(zhèn)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中,對廉租住房
降低了“準入門檻”,將申請標準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積4平方米調整為6平方米,保障標準擬將在現行人均住房使用面積8平方米的基礎上進行調整。
經濟適用房門檻有提高
經濟適用住房由“普惠制”向“保障型”轉變,供應對象由中低收入家庭縮小為低收入家庭,收入條件由現行的家庭年收入5萬元以下改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條件改為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的家庭。根據統(tǒng)計,政策調整后我市的經濟適用住房的保障面將由目前的80%以上縮小為30%左右,約20萬戶。
進一步明確了優(yōu)惠政策,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fā)建設成本,降低經濟適用房的房價。
普通商品房售價要壓低
中等收入家庭被劃入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范圍后,我市將加大普通商品房的建設,一方面在一定時期內應對房價過快上漲的局面,逐步滿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時推進舊城村改造和城市建設;另一方面,使以政府渠道解決住房問題的范圍不至于大幅減少,有利于實現與現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順利銜接和平穩(wěn)過渡。
通過一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設成本后,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將比同地段的商品房價格要低一些;同時將通過現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轉化、舊城村改造項目建設、新的規(guī)劃建設等方式,多渠道地增加供應量。
購買經濟房證明暫停辦
又訊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正式公布,10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即日起全市停止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證明》,待《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后,居民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按新規(guī)定辦理。(蘆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