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1日電(記者劉世昕)
據國家審計署官方網站披露的消息,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中級法院等聯手為兩億元貸款核呆作假的涉案人員中,遼寧省紀委已對錦州市某法院院長馮某、法官沙某、郝某,市工商局黃某以及錦州交行原風險處處長陳某、副處長張某和行政處處長姚某實行了“雙規(guī)”。
國家審計
署審計長李金華6月23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審計報告時指出: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遼寧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錦州市古塔區(qū)和凌河區(qū)法院聯手造假,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yè)的“不良”貸款2.21億元。
審計署將此事以《審計要情》上報國務院后,溫家寶總理高度重視,要求依法立案查處。
按照中央領導的批示,由遼寧省紀委牽頭,省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廳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于2003年12月29日進駐錦州市處理此案。同時,審計署駐沈陽特派辦應遼寧省紀委的要求,再次組成審計組,配合調查組就相關工作進行專業(yè)認定。
責任編輯: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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