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晚7點40分,家住南京市中華門城堡附近的朱女士來到寧海路派出所,將155元錢交給所里的黃河警官,感謝他及時送自己去醫(yī)院治療,并墊付了醫(yī)藥費。然而,就在她向狗的主人索賠醫(yī)藥費時,對方不但不賠,竟然還說讓她咬狗一口,作為賠償,令人瞠目結(jié)舌。
據(jù)朱女士介紹,昨天,她送報紙經(jīng)過南京
市匡廬路14號時,突然從一戶人家門口竄出一條小狗,一口咬住了她的右小腿。朱女士嚇得扔掉東西就跑,但小狗緊追不舍,慌亂之中,她跳到了一個水池中,這才逃脫了小狗的追咬。因現(xiàn)場沒有其他人,心有余悸的朱女士趕忙撥打了報警電話,后被寧海路派出所的民警送到省疾病防疫中心注射狂犬疫苗,藥費總計155元。因朱女士當時沒有帶錢,黃警官為其墊上。然而就在昨晚,小狗的主人應約前來處理該問題時,他斷然否認自家的小狗會“主動”咬人,稱肯定是朱女士逗過他家的小狗,才會被咬,因此他不但不會賠錢,而且朱女士應該向他道歉。在民警的再三調(diào)解下,狗的主人始終不愿讓步賠錢,并說讓朱女士咬他家狗一口,以此作為賠償。但最終因小狗沒有被圈養(yǎng),有違規(guī)之處,主人不得不掏錢了事。(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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