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特派湘潭記者 羅昌平)
“湘潭裸死女教師黃靜案”原定于今天開庭,但因黃靜尸體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失蹤,主審此案的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法院刑庭范庭長于昨晚7時許告訴記
者,應死者家屬的要求,此案已延期審理。昨天下午,黃靜的母親黃淑華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
黃淑華說,她做此決定緣于手頭由司法部法醫(yī)鑒定中心做出的一份材料。該材料稱:“(黃靜)尸體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已不復存在”。
四次尸檢相互矛盾
2003年2月24日,湘潭市臨豐小學音樂教師黃靜裸死在學校宿舍,其男友成為重要嫌疑人被公安機關逮捕,但隨后由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公安部和中山大學先后作出的四次尸檢結論,存在相互矛盾之處。
2004年3月9日,雨湖區(qū)法院派人前往司法部法醫(yī)鑒定中心,委托其對黃靜的死亡原因進行再次鑒定。因主要鑒定資料保存在湘潭,經過合同評審后雙方草簽了法醫(yī)委托受理合同。
司法部終止鑒定
今年3月22日,司法部法醫(yī)鑒定中心專家趕到湘潭。但4月2日,該中心副主任法醫(yī)秦志強、研究員陳億九在一份《終止鑒定合同情況說明》中寫道:“當日(2004年3月22日)下午查閱了本案偵查卷宗有關內容。次日在工作中發(fā)現原尸體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已不復存在。死者黃靜尸體已經保存一年余,現尸體浸泡在福爾馬林液體中;據最近一次尸體檢驗(2003年8月2日由中山大學法醫(yī)鑒定中心尸檢)記載,尸體呈高度腐敗狀,全身皮膚可見腐敗性表皮剝脫及腐敗氣泡,霉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敗。由于缺乏死因鑒定的主要材料(心臟等器官),且保存的尸體已經腐敗。在此種情況下,與委托機關協(xié)商決定終止鑒定合同。”
器官被醫(yī)生燒掉
湘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盧任武介紹,他也是在司法部法醫(yī)鑒定中心要求檢查黃靜器官標本時,才得知不見了。據他介紹,受專業(yè)人才、設備等條件限制,湘潭市公安局保管器官標本等物證的保存大都委托湘潭市二醫(yī)院完成,公安局向其支付一定的保存費用。
負責保管黃靜器官標本的是湘潭市二醫(yī)院病理科。其負責人肖圣華證實,黃靜的器官標本確實被該科的譚國其醫(yī)生燒掉了。
按他的說法,黃靜器官標本已先后多次取材進行法醫(yī)鑒定。去年8月,中山大學做完法醫(yī)鑒定后,醫(yī)院將黃靜器官標本用小紅塑料桶裝著,保存在病理科制片室里。年底因醫(yī)院開啟暖氣,因浸泡液體揮發(fā)導致標本干了,“已無多大繼續(xù)保存下去的必要”,所以在春節(jié)前后的一次衛(wèi)生清理中,被放到鍋爐中燒掉了。
記者就此提出采訪譚國其醫(yī)生,但一直未能謀面。
家屬了解詳情被拒
湘潭市政法委對此高度重視。據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知情人士回憶,早在3月24日,也就是司法部法醫(yī)鑒定中心到湘潭的第二天,湘潭方面召開緊急公安工作會議,湘潭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顏向陽親自過問此事,并責令湘潭市公安局速查此事。
此后,由湘潭市公安局紀委一名副書記帶頭組成的調查組對此展開調查。但黃靜家屬分別于4月17日、19日、21日向調查組了解詳情,均遭到拒絕!鞍盖檎墒泄簿謧刹,可能很快有結果!弊蛲,顏向陽如是告訴記者。
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昌續(xù)明確表態(tài):“一定要實事求事,督察市公安局秉公辦理此案!
法院延期開庭
來自湘潭市檢察院的消息顯示,今年3月中旬,黃靜的生前男友姜俊武已被取保候審。早在去年12月22日,雨湖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強奸(中止)罪”為由,對姜俊武提起公訴,雨湖區(qū)法院原定于本月22日開庭審理此案。
但4月16日黃靜父母黃國華、黃淑華在獲知主要證據被毀后,向湘潭市雨湖區(qū)法院提交申請,請求延期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