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成都市崇州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了一起倍受成都市各大媒體關(guān)注的特殊官司:十年前,自從在外做生意的丈夫楊成文帶回一個陌生妙齡女子后,當(dāng)時年僅26歲的崇州農(nóng)婦施永琴便開始了她的“噩夢”,丈夫不僅強迫自己與其情婦三人同床共眠,最后還將自己打出家門,十年來不能與一雙親生兒女共享溫情。忍無可忍下,被稱為當(dāng)代"秦香蓮"的施永琴最終將丈夫告上法庭……
今晚,當(dāng)代“秦香蓮”施永琴終于可以第一次舒心地好好睡上一覺了。在一再因故推遲之后,崇州法院今日正式判決楊成文犯下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并解除楊成文與其情婦向東梅的非法婚姻關(guān)系。
惡夫的“三人同床”游戲
20日上午,當(dāng)記者見到施永琴時,從她滿臉的皺紋和佝僂的身型,很難看出這是一個年僅36歲的女人。從施永琴向法院提交的訴狀上記者了解到,施永琴和楊成文1986年按照農(nóng)村習(xí)俗舉行了婚禮,1989年正式辦理了結(jié)婚證。婚后他們有了一對兒女,感情一直比較和睦,且有了一定積蓄。
1993年8月的一天,當(dāng)在外做生意的丈夫帶回來一個叫向東梅的女子后,一切生活都改變了。楊成文當(dāng)天晚上就讓向東梅睡在了他們的床上,并強迫施永琴與他們一起“三人同床”。為了不驚動孩子,施永琴默默吞下了屈辱的淚水,滿足了丈夫的禽獸要求。本以為第二天自己的言語能讓丈夫回心轉(zhuǎn)意,哪知道這僅僅是“噩夢”的開始。
接下來的近半年時間里,楊成文不但威逼自己的妻子施永琴與向東梅一起“三人同床”,而且稍有不從就對施永琴一頓毒打。如果施永琴有所反抗,更是遭到楊與向兩人同時的毒打與生活上的虐待。用施永琴的話說就是,“我簡直是過著非人般的生活。”
1994年2月,施永琴再次遭到了楊和向二人的毒打。忍無可忍之下,施永琴到所在的北郊村村委會和派出所反映了情況。在群眾和派出所的干涉下,楊和向二人被迫寫下了“保證書”表示“悔過”。楊成文在“保證書”中的原文是:“我楊成文與向東梅在94年2月15號在家發(fā)生了不正當(dāng)關(guān)系,我保證從此不與她任何來往。如不悔改,愿天打雷劈。每天保證回家,早出早歸,任何場合都不能去,所有財物歸施永琴管理。如生命(申明)有(任)何一點(違背),一切由楊成文和向東梅負(fù)責(zé)!北WC書的落款人是楊成文,他還按了手印,時間為1994年2月15日。同時,向東梅也寫了一份“保證書”,內(nèi)容為承認(rèn)與楊成文有不正當(dāng)關(guān)系,并保證從此以后不再到崇州來。
在寫下“保證書”后不久,楊成文與向東梅并沒有真正悔過,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地折磨施永琴,他們兩人將家中的糧食、炊具、錢等都藏了起來,逼迫施永琴只得回到娘家暫住。
1994年3月,施永琴在親戚幫助下走進崇州市城關(guān)法庭起訴離婚,這時楊成文急忙假意悔過。在騙取了施永琴的撤訴和房屋產(chǎn)權(quán)證后,楊馬上提出離婚想獨吞家產(chǎn),最終卻沒有判決。為了照顧孩子,走投無路的施永琴只得又回到了受盡屈辱的家中。
1994年4月6日,施永琴再次遭到楊成文和向東梅的毒打,并被趕出了家門。同年5月27日,施永琴同其姐姐一道想回家看看孩子,再次遭到追打,從此之后施永琴再也不敢回家。而這時,楊成文與向東梅已經(jīng)在村里公然地過起了“夫妻”生活。直到楊成文2004年2月18日向施永琴再次提出離婚,施永琴這次最終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庭提起刑事訴訟,控告楊成文、向東梅二人重婚罪。
法庭上農(nóng)婦血淚控訴被虐往事
由于社會影響極大,今日的庭審吸引了北郊村及附近的300多名村民旁聽。在庭上,原告與被告雙方律師就楊成文是否犯重婚罪這一焦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楊成文一口否定了施永琴所說的在1993年就帶向東梅回家的事實,并狡辯“向東梅只是我請的保姆,是我1998年開飯館時請的幫工”。楊成文還稱,施永琴離家出走完全是出于自愿,出走時還卷走了家中的所有財物。
隨后,向東梅的父親出庭作證稱,女兒是在1998年認(rèn)識的楊成文。他否認(rèn)了之前在接受原告律師調(diào)查時所說的“東梅已經(jīng)和楊成文結(jié)婚”這一說法。當(dāng)原告律師拿出二份1994年2月15日,向東梅和楊成文所寫的“保證書”時,向東梅的父親再也無話可說。
原告的律師還在庭上出示了一份北郊村村民的證詞,村民們的證詞中說“向東梅孝敬公婆,管教子女,還喂豬理家,能力都很強”。律師認(rèn)為,向東梅的行為是在盡一個妻子的義務(wù),已經(jīng)是在扮演一個家庭成員的角色,而并非楊成文所說的“保姆”,就此已經(jīng)可以認(rèn)為二人構(gòu)成了事實夫妻的關(guān)系。
說到丈夫和向東梅對自己的毆打和折磨,施永琴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她拿著女兒的照片說,被趕出家門后,她只能偷偷到學(xué)校看孩子,再偷偷帶孩子出去照相。每張照片都精心地塑封,并且在背后寫下了日期和孩子的年齡。拳拳之心由此可知。
惡夫被判重婚十年屈辱終昭雪
“我們不愿意和媽媽一起生活,請法官從輕處罰爸爸”,這是楊成文的律師向法庭提供的施永琴的兒女證言中的話。施永琴16歲的女兒和14歲的兒子說,施永琴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他們,他們現(xiàn)在與母親唯一的感情就是母親生下了他們。
休庭時,記者就施永琴兒女的話詢問施永琴的看法時,施永琴的眼睛一下就紅了。她說,她非常愛自己的一對兒女,在她離開家的十年時間里,她一直寄住在姐姐家,靠拉人力“架架車”做苦力掙錢。雖然收入微薄,但她也要悄悄買好文具,再到兒女學(xué)校門口,悄悄塞給他們。施永琴說,她與兒女現(xiàn)在的關(guān)系完全是丈夫一手造成的,如果當(dāng)初不是被趕出家門,也不會同兒女生疏成這樣。在十年里,為了洗刷自己的冤屈,自己已經(jīng)數(shù)次提出離婚,但均因各種原因失敗,她希望這次法庭能夠以公正的判決還其公道。
20分鐘后,法庭重新開庭,正式判決楊成文重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并解除其與向東梅的非法婚姻關(guān)系。宣判后,楊成文表示將上訴。(記者
劉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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