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云南大學“2.23”故意殺人案中被害人楊開紅、唐學李家屬,分別向昆明市中級法院遞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對馬加爵提出索賠,使此案中馬加爵共被索賠82萬余元。
其中,邵瑞杰家屬訴訟請求共有兩項:請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追究馬加爵的刑事責任;判令馬加爵支付邵瑞杰的死亡賠償金152880元,
喪葬費1600元,交通、住宿費共1063元,誤工費1022元,精神損失費200000元,共計356743元。楊開紅家的訴訟請求共有3項:請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追究馬加爵的刑事責任;要求馬加爵當庭向楊開紅的家人公開賠禮道歉,并說明殺害楊開紅的動機、理由;要求馬加爵賠償因故意殺人給楊開紅家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310217.3元(其中誤工費309.45元、喪葬費6214.5元、死亡賠償金152871.4元、交通費552元、住宿費27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唐學李家的訴訟請求與楊開紅家的基本一致,惟一的區(qū)別在索賠的費用上,唐家并未提出精神損失費這項要求,唐學李家共索賠160343.35元。而龔博家并不打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他們會以刑事被害人的身份出庭、參與刑事訴訟。
(段曌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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