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
記者獲悉,廣受公眾關注的有關王志文職業(yè)道德一案,在經過了管轄權異議、案件移送等一系列波折后,2004年3月23日上午將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原告在此前的證據(jù)交換庭審中向法庭提交了《芬妮的微笑》幾位劇組人員如制片人王浙濱、副導演趙春林、作曲葉小剛、化妝師張萬象、房漪平、錄音師張文等人出具的證詞
,證明原告有關劇組成員都知道或了解劇組當時的8條規(guī)章制度(包括劇組成員不能發(fā)表不利于影片和劇組的言論)。
被告王志文方面只有一位證人出具證人證言,即是前奧地利駐華大使夫人厄休拉.魏德女士。魏德夫人是《芬妮的微笑》奧方制片人代表和中方策劃。魏德夫人則證明從未看到過劇組8條規(guī)章制度,并經詢問奧地利三位女演員和奧地利制片人得知也從未看到過該規(guī)章制度,證明當時不存在該規(guī)章制度。《芬妮的微笑》是一部中奧合拍片,魏德夫人則是參與因這部合拍片而起的訴訟中的唯一一位外方人員。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除非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證人必須出庭接受質證,因此上述證人可能將出現(xiàn)在法庭上。
此案開庭在即,此前王志文曾表態(tài)“對有人企圖借此案終結他藝術人生已經做好準備”,擔心會因此案“終結藝術人生”似乎有些過于緊張,但王志文此前在電視劇《天之云地之霧》中扮演一位律師的經歷,應該也算是為他這次步入法庭被告席事先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奕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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