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50多歲的婦女矯某逛超市時,被人撞倒造成骨折,矯某將送自己去醫(yī)院的學生郝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醫(yī)藥費等共計2萬元。郝某稱自己是助人為樂,不應承擔責任。市南法院昨日開庭審理了這起官司。
矯某稱,去年2月11日,她到大福源商場購物時,被郝某撞倒,經醫(yī)院診斷為右股骨頸骨折。矯某的代理律師希望通過法院審理,做出公證判決。郝某辯稱,自己當時和母親及同學在貨架前挑選飯盒,看到一位中年婦女倒在地上,便和母親上前攙扶。
郝某的母親和同學昨天也到庭作證,矯某的代理律師則出示了一份郝某手寫的證明書,郝某在證明書上承認撞倒了矯某。律師同時出示了一盤錄音磁帶,里面是矯某的兒子和郝某的父親的對話。法院將擇日對此案做出宣判。(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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