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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今日上午專電 荷蘭議會17日批準政府打算驅逐2.6萬外國非法移民的法律草案,此舉在荷蘭國內引起了很大爭議。根據(jù)這一由內政大臣維爾敦克起草的法律文件,2.6萬名非法移民必須在3年內回到自己的國家,即使他們在荷蘭已經(jīng)生活數(shù)年。但是其中的2300人已經(jīng)被認為無法回國,因此將被允許在荷蘭合法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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