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北京2月12日電(記者田雨)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12日被執(zhí)行死刑。這是繼胡長清、成克杰之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個被處以極刑的省部級以上腐敗高官。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繼續(xù)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力量。
王懷忠是公然索取巨額賄賂的反面典型。以往查處的腐敗分子大都因為抵御不住誘惑而收禮、受賄。王懷忠則不僅先后16次非法收受賄賂達人民幣230萬元、澳幣1萬元,而且4次主動尋找“糖彈”吞吃,成為利用權力去“攔路搶劫”的“江洋大盜”,僅一次就高達200萬元。而且,他最大的一筆索賄,竟然是為了“擺平”、干擾中央有關機關對其問題的查處,手段之卑鄙,性質(zhì)之惡劣,影響之極壞,堪稱空前。
王懷忠給國家和地方造成巨大損失。他直接干預土地的批租出讓,造成國有土地資產(chǎn)流失達億元之巨;他虛報浮夸的一系列所謂“政績工程”,完全出于加官晉爵的目的,違背經(jīng)濟規(guī)律,勞民傷財,使本來就不發(fā)達的當?shù)亟?jīng)濟雪上加霜。與其他一些官僚主義或失職行為不同,王懷忠純粹是惡意地瀆職,為了所謂的“政績”,越是假的越去做,不但使當?shù)亟?jīng)濟深受其害,更使民心盡失,以致民間有“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懷忠”的說法。
王懷忠?guī)牧艘慌刹。在他任職期間,當?shù)卦旒佟⑻摽、阿諛奉承之風盛行,思想亂了,人心散了,風氣壞了。在王懷忠那里,報喜得喜,報憂得憂;實報者當眾受辱,虛報者提拔重用。王懷忠案發(fā)后,相繼有一部分干部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成為涉及幾位縣級“一把手”的腐敗群案。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受到極大損害。
王懷忠是一個孤兒,貧苦的鄉(xiāng)親們把他拉扯大,共產(chǎn)黨把他培養(yǎng)成人,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王懷忠之所以違紀違法極其惡劣,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場,主要是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思想扭曲,意志退化,不能正確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忘記了黨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王懷忠是披著共產(chǎn)黨員的外衣,掛著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招牌的腐敗分子。這種人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平黨憤,不嚴懲不利于維護黨的形象。
共產(chǎn)黨不允許有任何特殊黨員,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憲法、法律的權力,罪當其死就必須處以極刑。唯有如此,才能純潔黨的組織,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戰(zhàn)斗力。胡錦濤總書記不久前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指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要繼續(xù)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必須繼續(xù)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fā)現(xiàn)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繼續(xù)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力量。
事實證明,腐敗破壞生產(chǎn)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戰(zhàn)斗力;腐敗不除,改革難行,發(fā)展難促,穩(wěn)定難求。面對又一位倒下的副省級高官,每一位領導干部都應該好好想一想:參加革命為什么?現(xiàn)在當干部應該做什么?將來身后應該留下什么?王懷忠案再一次警示我們,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決不能成為停留在口頭上的空洞口號。每一位領導干部都應該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科學的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艱苦奮斗、廉潔奉公,把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立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