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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正點行動”責任到人 造成晚點者要被罰5000元
青島新聞網  2004-01-06 14:20:03 青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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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報訊 據江南時報報道,記者從民航部門了解到,為徹底攻克航班延誤頑疾,《民航航班正常統(tǒng)計辦法》將正式實施,對于造成航班延誤的員工和個人,最少扣罰50元,最高罰款將達5000元。

  目前,各航空公司對所有始發(fā)航班嚴格執(zhí)行起飛前30分鐘停辦乘機手續(xù)以及前10分鐘停止登機的規(guī)定,努力降低因旅客原因而造成的航班延誤率,并制定詳細“正點行動”實施方案,責任落實到個人,由于員工和個人造成航班延誤的,將一律處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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