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介紹、容留他人在自己開的發(fā)廊中賣淫、嫖娼的婦女王某,因不愿再操持此業(yè),被丈夫周某掰折了胳膊。王某一怒之下,撥打“110”,向警方揭發(fā)自己發(fā)廊中介紹、容留賣淫的犯罪活動。
昨天,王某之夫周某因容留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王某因有立功、自首表現(xiàn),以介紹、容留賣淫罪被減輕判處有期徒刑3年。
王某與犯有前科的其夫周某,于今年4至5月間,租了3間房開發(fā)廊。周認為光剪發(fā)來錢不快,于是打電話回老家,讓其弟妹帶一個賣淫女來京在其租住的房屋內從事賣淫活動。其間,王某主動負責介紹嫖客,多次容留此賣淫女蘭某賣淫。
今年6月,多次與丈夫因容留賣淫女而吵架的王某要離開發(fā)廊回老家,在扭打中被周某掰折左臂,于是王某向公安機關舉報,并供述了犯罪事實,并于同日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