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一外地婦女來到李滄公安分局興華路派出所報案聲稱自己被拐賣,警方聞訊后迅速出警將“買主”———河南籍民工王某抓獲。
今年3月份來青打工的河南農(nóng)民王某因家境貧困三十多歲仍未成婚。農(nóng)歷八月十四,王某回家過節(jié)時聽說鄰村一人販子手中有“便宜貨”,便東湊西借將一名山西被拐婦女“娶回”。由于怕“媳婦”逃走,王某將其帶回了李滄區(qū)其打工地。由于不會使用電話加之對環(huán)境不熟悉,被拐女一直沒能逃出。
20日上午,趁王某外出之機(jī),被拐女逃出住地,在當(dāng)?shù)匾晃粙D女的幫助下報了案。警方接警后在王某工作的工地將其抓獲。(董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