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天下午,市民華先生打來電話反映,他乘坐的出租車在等候信號燈放行時,兩三個廣告派發(fā)員沖上來給出租派發(fā)廣告,由于前面的出租車開得較急,差點帶倒一個小姑娘。華先生認為,這種派發(fā)小廣告的方法,既不文明又不安全。
前天下午6時左右,華先生乘坐的出租車在香港中路的一個路口遇紅燈,車子剛停下,就見幾個身穿統(tǒng)一服裝的廣告派發(fā)員一擁而上,圍著幾輛出租車說個不停。華先生接過廣告一看,原來是家咖啡廳的營業(yè)宣傳。出租車司機張師傅告訴華先生,這種小廣告以酒吧、茶室、火鍋城、浴室居多,這些廣告派發(fā)員大多守在路口處,見紅燈亮了,就開始穿梭在停下的車中間,而綠燈亮時,才退到馬路的一邊,一方面干擾了司機的視線,另一方面,自身的安全問題也存在著隱患。(仇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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