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今日報訊國務院剛剛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引起市民關注,不少人詢問,我市已經實行的房屋拆遷辦法會不會有改變?上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主任譚舜哲。
譚舜哲介紹說,按國家規(guī)定,如果地方法規(guī)與國家法規(guī)有明顯沖突的地方,應以國家法規(guī)為準。而去年6月份頒布的《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國務院剛頒布的行政法規(guī)基本上是一致的,沒有明顯沖突的地方。我市制定的以貨幣補償為主、實物補償為輔的原則,不會改變。而具體的補償標準,以及其他一些管理細則,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制定的,也不會有大變化。(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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