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李滄區(qū)召開第二次公捕公判暨發(fā)還贓物大會。故意殺人的劉光新、張建民及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公開逮捕,6名罪犯分別被依法判處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5月10日,犯罪嫌疑人劉光新在李滄區(qū)峰山路與相識的女性譚某發(fā)生兩性關系,后譚某向劉光新借錢遭其拒絕,譚某便以將二人的不正當男女關系告訴劉妻進行要挾,劉光新恐怕事情敗露,遂生殺人滅口惡念,將譚某掐死,并搶劫譚某的手機等錢物逃竄。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張建民與朋友周某喝酒期間,因周某將其屋內瓷碗踢碎,張建民持斧頭將周某砍死,次日,張建民還將周某的右手和左腳砍下。昨日,該兩名故意殺人的嫌疑人均被公開逮捕。
此外,結伙多次入戶暴力搶劫犯王舉超、王公旬,盜竊犯王利民和暴打搶劫外來民工的搶劫犯常飛、常光亮被公開宣判。
當日,政法部門還當場將“嚴打”整治斗爭期間繳獲的4輛被盜面包車和14輛被盜摩托車發(fā)還給失主。張玉